中标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第35批非物资类经营性公开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0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ny202402035
预算金额30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第35批非物资类经营性公开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HNY202402035)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第35批非物资类经营性公开招标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含税投标报价(万元)质量工期/服务期资格能力评标情况
ZHNY202402035-01综合服务包01山东五洲热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309.0000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名
ZHNY202402035-01综合服务包02山东焦耳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391.6000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名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531-80125274 传真:0531-80125241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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