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1-10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LZFCG2022-002
项目名称:2022年1-10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2年1-10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预算金额50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具体时间以委托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6T6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522065
质疑联系人:汤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522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闻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05730912
质疑联系人:鲍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621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2年1-10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0704【定稿】.docx招标文件-2022年1-10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0704【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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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 描述 | 备注 |
1 | 2022年1-10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 | 1 | 50万元 | 50万元 | 详见采购 需求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
1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或其他国家规定或承认的方法) |
2 | 氨 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或其他国家规定或承认的方法) |
3 | 总 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或其他国家规定或承认的方法) |
4 | 电导率 | *电导率仪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 (或其他国家规定或承认的方法) |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2022年1-10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 |
2 | 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时关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在上述媒体发布,即视所有投标人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 |
5 | 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信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注:(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版,两者内容应一致。 |
6 |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7 |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
8 |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9 |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北楼6T601室,联系人:闻颜 电话18605730912)。 |
10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上述邮寄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1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2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6日09时30分 政采云线上投标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6日9时30分在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601号世纪广场6T605)。 |
14 | 讲标:无 |
15 | 现场踏勘:无。 |
16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7 |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18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19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20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
21 |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2、服务期满,全部项目成果及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完成后付清合同款。 |
22 | 本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
23 |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
24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25 | 1.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对货物和服务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 中小微企业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4.说明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26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 |
27 | 投标人请自行配备电脑及CA数字证书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 |
28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得分 | |
一 | 商务资信部分(31分) | ||
1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地表水环境监测和无人机/船污染源排查相关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得1分。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上两类项目业绩,否则本项不得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1分 |
2 | 投标人 实力 | (1)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或县市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和省部级每个4分,地市级每个3分,县市级每个2分。 【按最高项计,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2)投标人拥有省级及以上水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的得4分;拥有市级水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4分。 【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
3 | 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备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其他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近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2)项目负责人对水环境污染排查与成因解析有重大项目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合同金额≥100万)横向课题,每个得1分,最多的得3分。 【提供项目合同、成果报告封面及此成果报告内项目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3分 | ||
4 | 人员配备 | (1)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环境监测工作经历的,每人得2分;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环境监测工作经历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4分。 【提供人员学历、职称、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2)项目组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地表水无人机/无人船排查项目。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 【提供项目合同、成果报告封面及此成果报告内项目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
5 | 设备配备 | 投标人具有一台无人机设备得4分。 【提供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需提供照片,注明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内容】 | 0-4分 |
6 | 政策分 | 投标单位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此项得0分;若无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得3分(投标单位自行提供,如有不良记录又虚假隐瞒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自行提供承诺书) | 0-3分 |
二 | 技术部分(59分) | ||
7 | 项目情况 | 了解本项目涉及的70个工业园区概况,熟悉园区河道的水文水利和水质情况,熟悉园区内涉水企业分布等情况。 项目水质情况、涉水企业分布分部情况了解详细、阐述全面的得4.1-6分; 项目水质情况、涉水企业分布分部情况了解较为详细、阐述较为全面的得2.1-4分; 项目水质情况、涉水企业分布分部情况不了解,阐述情况与实际不符或无具体描述的得0-2分。 | 0-6分 |
8 | 项目实施方案 | (1)对本项目水质监测的关键问题和难点分析得是否准确到位。未提供者不得分。 对本项目水质监测的关键问题重点、难点分析合理、清晰、全面的得4.1-6分; 对本项目水质监测的关键问题的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合理、较为清晰、较为全面的得2.1-4分; 对本项目水质监测的关键问题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合理、不清晰、不全面的得0-2分。 | 0-6分 |
(2)项目水质监测方案的实施思路是否科学适用,能够反映实际情况。未提供者不得分。 水质监测方案、计划详尽,时间安排合理的得4.1-6分; 水质监测方案、计划较为详尽,时间安排较为合理的得2.1-4分; 水质监测方案、计划不详尽,时间安排不合理的得0-2分。 | 0-6分 | ||
(3)工业园区风险点位库的建立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未提供不得分。 工业园区风险点位库的建立方案、计划详尽、安排合理的得4.1-6分; 工业园区风险点位库的建立方案、计划较为详尽、安排较为合理的得2.1-4分; 工业园区风险点位库的建立方案、计划不详尽、安排不合理的得0-2分。 | 0-6分 | ||
(4)无人机排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根据提供的有效应用案例等,进行评审。未提供者不得分。 无人机排查技术方案、计划详尽、安排合理的得3.1-5分; 无人机排查技术方案、计划较为详尽、安排较为合理的得1.1-3分; 无人机排查技术方案、计划不详尽、安排不合理的得0-1分。 | 0-5分 | ||
(5)工业园区水质数据评价方案是否科学适用,能够反映园区水质实际情况,并有效提升园区水质监管力度。未提供不得分。 工业园区水质数据评价方案,反应映园区水质实际情况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1-6分; 工业园区水质数据评价方案,反应映园区水质实际情况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1-4分; 工业园区水质数据评价方案,反应映园区水质实际情况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2分。 | 0-6分 | ||
9 | 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 | 根据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进度保障措施的有效性、服务承诺的合理性等方面比较打分。 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进度保障措施有效性、服务承诺优于招标需求的得3.1-5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可行性、进度保障措施较为有效、服务承诺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1-3分; 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进度保障措施有效性差、服务承诺不满足招标需求的得0-1分。 | 0-5分 |
10 | 组织架构 | 拟委派项目团队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方式合理性等比较打分。 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方式合理的得3.1-5分; 职责分工较为明确、组织方式较为合理的得1.1-3分; 职责分工不明确、组织方式不合理性的得0-1分; | 0-5分 |
11 | 服务响应时间 | 投标人对采购人要求处理问题的响应时间:承诺接到采购人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4分;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 | 0-4分 |
12 | 合理化 建议 | 根据投标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改善措施,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 0-5分 |
13 | 特色服务 | 根据投标人为业主提供的特色服务综合对比打分,未提供不得分。 | 0-5分 |
序号 | 品目名称(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金额(元) | |
合计 |
投 标 人 概 况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经营范围 | ||||
成立时间 |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金 | 人员数 |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
是否依法纳税 | 是否参加社保 | |||
单位优势及特点: | ||||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万元) | 合同时间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奖项名称 | 获奖等级 | 获奖年份 | 奖项评选组织单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分工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合计总人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序号 | 响应要求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1 | 2022年1-10月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河道水质监测项目 | |||
人民币大写: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供应商 | 查机构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填写供应商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 | 填写供应商机构管理员账号信息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校验码验证 | 校验码验证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阅读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须知 | 阅读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须知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是否已阅读且同意 | 是否已阅读且同意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申请信息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申请信息 | 初审 | 初审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是否初市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申请表 | 申请表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通过终审 | 通过终审 |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否终审通过重申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申请信息 | 申请信息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否终审通过重申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否终审通过重申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更正供应商注册 | 否终审通过重申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公示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
是否有异议) | 财政部门待公示审核否申核通过公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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