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繁昌区港产城一体化循环产业园场地平整一期项目所涉石料
金额
4888.0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繁昌区港产城一体化循环产业园场地平整一期项目所涉石料
挂牌时间:
20241009 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N0122QT240106 | 项目名称 | 繁昌区港产城一体化循环产业园场地平整一期项目所涉石料 |
转让方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价格 | 4888 | 挂牌期间 | 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ejy365.com//infodetail?infoid=N0122QT240106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繁昌区港产城一体化循环产业园场地平整一期项目,目前尚未开始施工(预计本年度11月份前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本次转让标的由转让方协调繁昌区港产城一体化循环产业园场地平整一期项目施工方(以下简称“施工方”)负责开挖并产出,由受让方负责装载、清运工作,装载、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意向受让方如需对转让标的所在的区域进行实地勘察,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提交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勘察时间。 2、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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