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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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56371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业务办理室、吊唁厅、遗体处理间)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6371001G03 | ||||||||||||||||||||||||||||||||||||||||
原公告内容: | |||||||||||||||||||||||||||||||||||||||||
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业务办理室、吊唁厅、遗体处理间)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任泽区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3】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定浚路38号。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业务办理室、吊唁厅、遗体处理间,业务办理室建筑面积291.4平方米,建筑高度4.65米,地上1层,地下1层,地下室面积59.2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吊唁厅建筑面积288.20平方米,建筑高度6.15米,地上1层,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遗体处理间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建筑高度4.65米,地上1层,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3) 合同估算价:2300299.03 元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5)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3 00:00至2023-10-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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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09:00:00,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09时30分,现变更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09:00:00,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原招标文件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现变更招标文件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1月02日,原招标文件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5月07日,现变更招标文件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6月29日。 本变更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