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50-39352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进一步打造“乐业五邑”就业工作品牌,引导青年学子关注江门、了解江门、建设江门,推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提升本地高校毕业生留江率,吸引外地高校学子(含港澳、留学归国人员等)来江返江就业创业,现计划采购2023年“乐业五邑”大讲堂组织实施服务,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乐业五邑 就在江门”之学子留江活动实施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万元(含税全包价)。
三、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具体要求
1
开展“乐业五邑”校园巡回宣讲活动
在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和江门市技师学院6所院校分别开展1场宣讲活动
1. 活动策划安排。拟定活动方案,结合2023年江门市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安排,确定巡回宣讲活动具体流程、时间、宣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江门人文地理产业等优势、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政策、服务等,其中就业人才政策服务措施可由我局提供)。活动方案提前30天报告我局。
2. 组织实施。联系学校安排场地、做好场地布置、发动学生参与,播(发)放宣传资料(由我局提供)、邀请专家或相关单位业务熟手根据确定的宣讲内容开展宣讲。宣讲活动要做好宣传预热,充分发动学校在校及毕业生参与,每场次不少于1000人(含线上、线下),活动期间要做好文字、照片、视频等记录。
3. 活动宣传。在活动前、中、后期做好预热、宣传、推广和报道工作,撰写宣传稿件不少于5篇,并在地市级主流媒体等渠道发布。
2
开展“乐业五邑”游学体验活动
组织邀请江门各高校在校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有意来江门就业创业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实地参观我市党群服务中心、大型企业、重点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等并开展座谈交流
1. 活动策划安排。拟定活动方案,确定游学讲堂活动时间、流程路线、场地等)。活动方案提前30天报告我局。
2. 组织实施。做好游学讲堂的组织安排工作,根据我局要求,组织不少于40名江门各高校在校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外地高校学子参与“就业体验”,实地参观我市党员服务中心、大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并座谈,邀请2~3名在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代表参与座谈(可分批次开展)。
3. 活动宣传。根据活动情况撰写不少于2篇宣传稿件,并在地市级主流媒体等渠道宣传发布。
3
征集“乐业五邑 就在江门”系列就业创业故事
以“乐业五邑 就在江门”为主题,围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认知、认可、落地、融入、扎根江门的过程,征集5名在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故事,并以拍摄系列人物微纪录片的方式,多维度展示宣传江门城市发展环境、政策吸引力、生活舒适度等。
1. 活动策划安排。拟定活动策划方案,包括拍摄对象选取计划、拍摄时间安排、拍摄内容策划、宣传发布计划等。方案提前30天报告我局。
2. 拍摄对象选取。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和公开招募两种方式征集拍摄对象。综合考虑拍摄对象的岗位、年龄、籍贯、经历、享受政策等情况,选取5个“侨乡青年就业创业故事”进行拍摄。
3.纪录片拍摄。根据选定的拍摄对象,确定每期拍摄主题及内容,制作拍摄脚本,并按计划进行拍摄,形成5个人物微纪录片,每个人物形成1个时长不少于3分钟的长版微纪录片和1个时长约1分钟的简版微纪录片,通过系列微纪录片展现不同青年人才的特点特色,又烘托出不同群体、职业、背景的劳动者均能够乐业在五邑的共同主题。活动后期,对系列纪录片进行综合剪辑,形成1个时长不少于3分钟的“乐业五邑 就在江门”整体宣传片。微纪录片及宣传片成品需满足1080P或以上像素要求,拍摄期间所有的原素材需交由我局存档,短视频成品版权归我局所有,不得另作他用。
4.宣传发布。在活动前期策划1篇以上宣传发动视频或稿件,并在相关网站、地市级主流媒体等渠道宣传发布。活动启动后,在相关媒体、地市级主流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等渠道按月持续发布推广系列微纪录片和整体宣传片(发布数不少于6次),撰写不少于2篇整体活动宣传稿件,形成持续的宣传效果。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响应的)。若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五、商务条款要求
(一)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的方案制定、场地布置、物料制作、物资购买、宣讲活动组织、食宿安排、活动场地和设备租赁、车辆租赁、宣传推广、办公及税费等报价和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政府支付流程将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2.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启动政府支付流程将将余下款项(合同总金额的50%)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3年4月13日17:30时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就业创业促进科(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响应函;
2.书面报价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按照“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提供对应材料);
4.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5.本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以上资料一式3份,加具公章后密封提交。
(四)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0-3935281。
七、确定议价供应商
本次服务项目将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八、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我局进行解释。
附件:
附件1:综合评选评分表.xls
附件2:报价表(模板).doc
附件3: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docx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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