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列车媒体(第二十五批)招商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杰153040286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一、招商情况及条件

包件1:长春传媒分公司管内长春客运段乘务担当的编组10节以上(含)的普速列车,招商底价:1.93万元/组/年,共79组,合计152.47万元/年。[1.媒体形式:车厢及卧铺展板、列车窗间铺间贴、中下铺壁贴、硬席头枕套、软卧背靠巾、车厢外车身彩贴、列车广播。2.媒体的上下刊及日常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费用。3.所有相关媒体物料由中商人负责制作并承担费用,同时中商人负责普速列车展板框的制作并承担费用。4.媒体数量及尺寸详见权重表,本项目签约期限为1年,额外给予中商人一个月的车体甩挂维修补偿期,该补偿期间不收取广告资源使用费。5. 按实际上线率结算广告发布费,如合同履行期间媒体数量发生变化(车体组数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格依照权重进行增减。6.中商人上下刊过程中对车体造成损伤(包含但不仅限于掉漆、破损等情况),由中商人自行与铁路相关车辆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7.在合同履行期间招商人可向中商人回购媒体,回购价格为单组车体广告发布费价格的二倍,中商人负责回购车体的车内媒体上下刊及维护费用。回购媒体需经招商人与中商人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8.中商人负责车体入库后的画面日常安装、维护以及媒体安全巡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9.合同提前终止或履行结束后安装的广告画面由中商人负责广告画面的下刊工作并恢复车体原貌,或更换为招商人指定内容画面,由中商人承担相关费用],媒体使用期限1年。

 

1.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标人在竞标之前必须到现场对媒体进行确认,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无偿发布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以及铁路部门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和正面宣传内容(具体以上级或局客运部门要求为准)。所有媒体执行技术标准参照《沈阳局集团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沈铁客[2022]31号执行。

2.竞商底价:

A01包件1.93万元/组/年,共79组,合计152.47万元/年(不含税,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3.付款方式:“先付后使用”原则,按季度付款,按实际上线率进行结算。

4.中商人首次付款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次广告费。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年标的额的10%收取(含税),中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需由中商人账户汇入至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5.以“先付款后使用”原则,如中商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自动解除,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每到付款期前15日内付清下一期款项。中商人不按期付款,在付款截至到期后,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逾期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中商人逾期支付达30日,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偿中商人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

二、竞商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政处罚,无被法院认定构成违约、故意侵权等违法失信行为。

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竞商人需具备广告发布、代理项目相关资质

5.以往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①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拖欠款项或履约保证金;

②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标(截至本次竞商日两年内)等履约不良记录;

③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自本次招商日前三年内存在过诉讼法律纠纷关系的。

④竞商造假等不良行为。

⑤存在上述①-④情形之一的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股东名下(实际管理或实际控制)其他公司参与竞商时,也视为具有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以上内容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如中商方承诺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返。

注:承诺函内容见附件一(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一中内容)。

6.竞商人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和准确负责。

7.无论竞商人是否中商,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8.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竞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竞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9.竞商保证金交纳情况(附银行回执复印件)。

10.竞商人有义务向招商人提供与竞商有关的文件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

11.有关竞商的其他资料,可与招商人联系。

12.竞商保证金按底价10%收取,需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中商价格第一年年标的额的10%收取(含税),中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汇入至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中商人应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不得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列入招商黑名单。

13.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商。

14.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上年度不亏损且当前货币资金结余超过招商底价。

15.合同期满后若中商人无违约、无赔偿、无罚款、无任何拖欠费用的情况,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三、招商方式

详见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下载。

www.sprtc.com

四、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须在国铁招商平台和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同时报名,方可生效。按照招商相关要求,所有竟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报名起止时限:2023年9月15日9:00时至2023年9月27日16时。

3.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招商信息披露公告

www.sprtc.com

五、招商人信息

招 商 人: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兴街19号

咨询人: 黄杰

联 系 电 话:15304028678

项目负责人:吕晨

联系电话:1864208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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