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渤化试剂产业建设项目化工装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4634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65-244010200173
预算金额4634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玮1362213562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旭137527090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天津渤化试剂产业建设项目化工装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465-24401020017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渤化试剂产业建设项目化工装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渤海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渤化试剂产业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48000平方米,项目用地为新购土地, 总占地面积105000m°,其中一期占地面积87000m°,总建筑面积48000m°。新建甲类车间3 个、丙类车间1个、甲类仓库6个,丙类仓库、备品备件库、罐区,办公楼及其他辅助设施。 新增精馏塔13套,结晶釜10套,灌装设备5套、各种成套及辅助设备,产品生产规模30000 吨/年,采用间歇生产模式。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精馏、结晶、酸碱中和反应等工艺。原料主 要涉及甲醇、乙腈、乙醇、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硫酸盐、硝酸 盐等工业级原料。产品为超净高纯试剂、电子化学品及药用辅料,品种涉及上百种,主要为 高纯甲醇、乙腈、乙醇、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氨水、硫酸盐、硝酸盐等。(不含 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 明令淘汰的设备),总投资额4634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化试剂产业建设项目化工装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732)天津渤化试剂产业建设项目化工装置施工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在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 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 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 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④ 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 以承诺; ⑤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津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 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提供《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格式自拟)作为施工项 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 ⑥上述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两个月中任意一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 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 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承揽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精细化工项目化工装置施工工程。有效业绩判断 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单 位名称及合同金额,有效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 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 障资金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 (8)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企业经营情 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 网站截图)。 (10)其他要求: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由被授权人参加的,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两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 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 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一 2024年11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发 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至招标机构邮箱yangxu@bcig.cn,登记购 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需要在上述网站完成注册、 绑定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平台的投标操作,具体参照《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网上开标 七、其他 1.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五街以东,泰汇道以南,安盛路以西。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工艺生产装置:包括溶剂精馏车间单元、多品种车间单元、酸 类车间单元、固体生产车间单元、辅助用房、罐区、管廊、栈台。 (2)辅助生产装置(含 公用工程系统及其它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电所、机柜间、换热站、初期雨水收集池、 物流门卫、装置供电、凝液回收系统、给排水系统(地上部分)、冷冻水系统、蒸汽系统、 空气系统、氮气系统、电气系统、仪表、气体检测系统(GDS)(不含系统集成)、SIS系统 (不含系统集成)、DCS控制系统(不含系统集成)、静电接地系统、采暖系统、生产水系统、 安全设施、生产废水池、围墙以及界区内的钢结构、暖通、工艺、设备、装置布置及配管 (含外管、管廊)、分析化验、通讯(生产)、照明(电源)、保温、防腐、标识、界区范围 内的其它辅助设备设施。 (3)要求投标人完成 1)负责本项目工作范围内相应设备材料 的采购(招标人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详见项目招标人供货范围一览表,投标人负责提供的设 备材料为装置项目招标人供货范围一览表之外的所有设备材料)、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单 机试车直至中间交接,配合招标人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负责保运工作至性能考核结束,并 承担保修责任期内投标人责任范围的工程保修责任。2)本项目范围内的仪表施工、材料采 购、就位安装、接线、联合调试、协调等相关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但DCS/SIS/GDS系统设备 采购及集成不在投标范围内。本项目范围内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的施工、采购、调试、协调 等相关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框架协议采购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设备。 3)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政府机构的审查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消防验 收、防雷验收、试生产验收、安全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排污许可证申领等工作)。 3.计划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75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24年12月05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计划为2025年05月31日,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若尚有部分整改工作,则以整 改部分合格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17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 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渤海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五街以东,泰汇道以南,安盛路以西 联系人: 刘玮 电 话: 13622135629 电子邮件: bhhxsjcgb@bcig.cn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系人: 杨旭 电 话: 13752709028 电子邮件: yangxu@bcig.cn 杉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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