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lan-2021-440301-0102007001-01043
预算金额200.05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9913-12-13 16:39:36 来源:中标 阅读:


(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民政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000500

项目背景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为更好的保障局机关日常饮食安全和管理,拟采用配送公司的方式为局机关解决食堂原材料供应。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蛋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料及其制品等。具体以签订合同要求为准。
本项目为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深圳市委讲师团等7单位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其中,深圳市民政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0.05万元、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04万元、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7.32万元、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3.56万元、深圳市慈善会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6.76万元、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1.68万元、深圳市委讲师团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52万元。因7家单位共同使用一个食堂,所以,以局机关为主体采购单位,采购程序结束后,由6家搭餐单位直接使用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扶贫攻坚工作精神和深圳市推进消费扶贫工作方案内容,采购人增加了深圳市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的货品清单(可适时微调整),采购人有权指定帮扶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标人应确保做到不虚购不偏购。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5.投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440301-0102007001-01043 局机关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1.0 20005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标准,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
(二)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从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送货要求:投标单位须负责集中采购、分装、分送到所供应单位。
3.数量及验收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送货和验收,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及结算数量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4.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人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中标人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标人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人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人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中标人做出书面保证承诺并于2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配送货物要求: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人可解除供货合同。
7.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人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中标人需在接到采购人口头或书面通知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1%。
8.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中标人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
10.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中标人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1.中标人应至少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油类须采购具有QS认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用油),招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票。
12.生鲜食材计重方式:以每天现场收货实际重量为实际结算重量。
13.中标人应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人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人有权定期检查。
14.配送员应为中标人的正式在职员工,持有健康证,服从采购人的食堂管理和工作调配。如食堂用餐人数和每日订菜数量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对配送员人数提出增减需求,中标人应对专职配送员安排人数进行增减调配,确保完成每日食材配送工作。
15.中标人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16.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产品质量规范的要求。正式签订服务合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投标单位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投标单位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提供中农数据“天天采配”食堂采配应用平台(http://stcp.chinaap.com/)”网上采购系统相关账号供采购人查阅相关数据使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对此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考核确定。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考核符合合同续期标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1]
2.原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人,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
(二)报价方式
报出唯一的投标折扣率,作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是价格分的唯一计算依据。
折扣率=货物实收价/基准价,折扣率必须小于或等于1(举例说明:若某种货物基准价为10元/斤,货物实收价为9元/斤,则应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0.90),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且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0.88),不得存在区间值(如0.88~0.90)。
投标报价包括供应物资和物资运输到采购人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之和,默认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检测费、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项目结算时不做任何单价或费用的调整。
(三)付款方式
1.精品蔬菜、精品鲜肉类产品投标报价以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按当月报价表1-20日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折扣率,结算时价格=基准价*折扣率。
2.除精品蔬菜、精品鲜肉类产品外,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其他类别产品直接按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价格结算。
3.第三方数据采配平台(http://www.chinaap.com)(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无相关配送物资食材价格的,原则根据采购人所在地附近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同期同类的物资食材的市场价格作为基准价,中标人不得有异议,除非中标人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所配送物资食材价格差距较大的除外。
4.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5.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每月10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发票及单据分别交予采购人(7家),采购人(7家)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等待领导审核、审批时间不计在支付时限内。
6.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或下降(超过5%)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结算基准价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
7.每月配送物资食材的结算数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的送货清单为准。
(四)关于验收
1.按采购人定版的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采购人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供应商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
2.投标人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
3.投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格来源的食品。
4.投标人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5.投标人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物。
6.投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投标人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
(五)违约责任
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以下行为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等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中标后或在服务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擅自变更或中止采购合同的;
5.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
6.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7.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者服务质量不好,导致投诉达到三次的;
8.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一至三年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的或被取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的;
9.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预选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或取消资质的,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10.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或谈判约定以及采购合同要求全面真实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11.恶意质疑投诉的;
12.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六)重点提示
1.投标人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投标人所供货的食品造成采购人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投标人责任,投标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采购人可解除其供货合同。
2.投标人在卫生局监督部门必须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如履约过程投标人出现食品卫生事故记录,无论事故是否涉及采购人,采购人均可单方面解除其供货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因自身问题无法继续履约或在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中止合同,并视自身所受不良影响情况向中标人索赔。
4.项目服务期内如发现采购人转包或分包情况,采购人均可单方面解除其供货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购人因机构改革等因素导致工作场所、人员变动时,中标人可以变更相应收货地点。
服务期限内,如因政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更的,或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不得以此要求赔偿。

已根据提出的要求做修改,请确认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2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配送服务方案
9
评审项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配送服务,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内容。评分标准:1.全部满足得60%分;2.满足以上任意七点得50%分;3.满足以上任意六点得40%分;4.满足五点得20%分;4.其余不得分。
评审内容:1.关于配送服务,有设置固定专人对接采购人,人数不少于2人;2.关于品质监控,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品质不达标时的违约承诺;3.关于规章制度,针对本项目设置人员管理以及货物配送管理制度的;
每满足以上一项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高的40%分。[1]
评分依据:评审委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优良中差评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2
质量保证方案
8
评审项目:投标人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含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等各环节)。评分标准:1.全部满足得60%分;2.满足以上任意四点得50%分;3.满足以上任意三点得40%分;4.满足两点得20%分;5.其余不得分。
评审内容:1.关于货物的来源,承诺均绿色无公害五化学残留并作出违约承诺;
2.关于货物的加工、包装,有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
3.关于货物的保存,有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保存管理制度标准;
4.关于货物的运输,有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制度标准;
每满足以上一项的加10%,本项累计最高的40%。评审为差不得分。
评分依据:评审委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优良中差评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3
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
8
评审项目:方案不限于但至少包含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评分标准:1.全部满足得60%分;2.满足以上任意一点得30%分;3.其余不得分。评审内容:1.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完善,保障性强,能在半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求,并在1小时内完成配送,得40%分;
2.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和保障性一般,但能在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求,并在2小时内完成配送,得20%分。
3.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和保障性差,未能在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求、未在2小时内完成配送,或未能提供应急能力承诺函不得分。
评分依据:提供有效的应急能力承诺函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2]?
3
综合实力部分
6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专业检测能力
5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实验室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金标综合检测仪、食品安全检测仪每具有一项检验仪器得20%分,最高得100%分。
评审标准:
需提供:如自有的,提供自有房产证明和实验室图片(提供外景图和内景图各一张);如租赁的,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实验室图片(提供外景图和内景图各一张)。检测仪器:提供检测仪器照片、购置发票、功能截图或说明书,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3]?
2
管理体系认证
4
评审内容: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2.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3.通过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4.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5.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证书得10%分;
6.通过HACCP认证得10%分;
7.通过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0%分;
8.通过履约能力评价认证得10%分;
9.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
10.通过五星售后服务认证得10%分;
以上十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的扫描件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 gov.cn/)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蔬菜种植基地环保情况
5
评审内容:
投标人具有蔬菜生产基地,且基地具有2020年以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种植基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含有CMA 或 CNAS标志):
1.提供基地土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同时包含以下检测内容(pH、水分、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六六六、DDT)结论为合格得40%分;
2.提供基地地表水(灌溉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同时包含以下检测内容(pH值、水温、镉、汞、砷、铅、铜、锌、六价铬、氟化物、硫化物、氰化物、粪大肠菌群)结论为合格得30%分;
3.提供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同时包含以下检测内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臭氧、氟化物、铅)结论为合格得30%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的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食品安全保险
6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情况:
1.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累计在10000万元(含)以上得20%分;
2.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保险,且保额累计在5000万元(含)以上得20%分;
3.提供有效的雇主责任保险,且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含)以上得20%分。
4.提供有效的餐饮场所责任保险的得20%分。
5.提供有效的餐饮行业经营者责任保险的得20%分。
评审标准:
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购买的保险保单和发票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企业同类业绩
6
评审内容: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主副食品配送同类项目且经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最高100%分。
注:同一项目连续续签的不重复计分。
评审标准: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 、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须在项目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之后,证明文件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不计分)。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4
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7
评审内容:
1.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食品检验工(员)三级或以上,每提供一个的15%分,最高得30%分;
2.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
3.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农产品检验员,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30%分。
以上三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
评审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3个月(2021年8月-2021年10月)社保证明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5
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10
评审内容:
按以下要求提供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印有CMA或CNAS印章的结果为符合或者合格的检测报告,每个品类检测项目必须包含以下所列内容(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
1.蔬菜:马拉硫磷、敌敌畏、敌百虫、氧化乐果、三唑酮、多菌灵、涕灭威、砷、铬、铅、硝酸盐等;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15%分,否则不得分;
2.肉类:总汞(以Hg计)、克仑特罗(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镉(以Cd计)、铅(以Pb计)、地塞米松、挥发性盐基氮、硝基呋喃代谢物-AHD (呋喃妥因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呋喃它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M(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残留量(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培氟沙星等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15%分,否则不得分;
3.禽类: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沙拉沙星、替米考星、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硝基呋喃代谢物-AHD (呋喃妥因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呋喃它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M(呋喃西林代谢物)、培氟沙星等;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15%分,否则不得分;
4.水产品:孔雀石绿残留量(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甲基汞(以Hg计)、六六六、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己烯雌酚、喹乙醇代谢物(3-甲基喹嘔啉- 2-羧酸)、氯霉素、土霉素、组胺、挥发性盐基氮;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15%分,否则不得分;
5.蛋品:氟苯尼考、氯霉素、甲硝唑、金刚烷胺、氟虫腈[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硫醚(氟虫腈亚砜)之和,以氟虫腈表示]、恩诺沙星残留量(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金刚乙胺、镉(以Cd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15%分,否则不得分;
6.冻品:总汞(以Hg计)、克仑特罗(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铅(以Pb计)、甲硝唑、利巴韦林、硝基呋喃代谢物-AHD (呋喃妥因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0Z (呋喃唑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呋喃它酮代谢物)、硝基呋喃代谢物-SEM(呋喃西林代谢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15%分,否则不得分。
7.豆制品:色泽、滋味、气味、状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 (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同时满足以上检测项目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七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NAS或CMA标识印章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上证明资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未提供或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6
拟投入本项目车辆
5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配送冷链厢式车辆拟投入本项目情况打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冷链箱式车辆(自有或租赁)1辆得25%分,最高得100%分。
评审标准:
自有车辆需同时提供行驶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税发票、车辆头尾照片;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有效租赁合同以及转账资料。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扫描件,。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7
配送场所及冷库配备
5
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食材配送场所情况:配送场所面积≥8000 [审核-A4]?[审核-A5]?平方米得60%分;4000 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8000 平方米得 40%分;配送场所面积<4000 平方米得2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冷库面积≥400 平方米得40%分;200 平方米≤冷库面积<400 平方米得 20%分;冷库面积<200 平方米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以上两项累积得分,最高得100%分。
评审标准:
1.同时提供食材配送场所内外景照片、食材配送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租赁合同(合作协议),有效期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2.同时提供冷库内外景照片、近三个月委托消毒(消杀)检疫记录及消毒(消杀)检疫发票、冷库施工合同(或产权证明)或使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和由具有 CNAS 或 CMA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校准报告(同时附上该机构的 CNAS 或 CMA 资质证书);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或合同(均须体现面积或体积,如冷库施工合同以立方米计算,投标人须另行提供转换为面积的计算过程及依据);
3.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6
公司荣誉
7
评审内容:
投标人获得食品相关行业的荣誉证书:国家级的得100%分;省级的得60%分;市级的30%分。以上不可累计得分。
评审标准: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颁证机构须为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省、市级(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7
诚信评价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查询提供给评审专家。

已根据提出的要求,做修改,请确认。
已根据提出的要求做修改,请确认
已根据提出的要求做修改,请确认
烦请采购人根据实际每日配送情况设置食材配送场地,面积要求,不得超实际配送设置场地要求
类似处罚投诉案例:http://zfcg.sz.gov.cn/cgjg/tscl/content/post_9396275.html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福财书〔2021〕72号)
此项也一并考察供应商的场地,本项要求的是自有或租赁,也并未在相同数量的情况下,按不同的分值进行计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