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暨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0742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建招字[2024]020号
预算金额107426万元
招标公司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女士0591-280596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暨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名称)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审〔2024〕28号、安发改审〔2024〕29号、安发改审〔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溪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暨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安溪县参山村4号地块(G-8、G-9、G-11);
2.3计划总投资: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项目估算投资1074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1182.61万元;安溪县中医院公共卫生应急中心项目估算投资8874.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527.08 万元;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项目估算投资83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7519.12万元;
2.4建设规模:
安溪县中医院城东院区总建筑面积9.7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1万平方米(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筑面积标准108平方米/床),地下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规划总床位800张。拟总投资10.742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中西医结合肿瘤治疗医疗中心,中西医结合心脏治疗医疗中心,中西医结合微创中心,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共享药房(中药代煎中心)、闽台中医药传统技术传承中心等。
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康复医院总建筑面积10.1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7万平方米(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筑面积标准108平方米/床),地下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规划总床位700张。拟总投资8.3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中医康复中心、中医药教学科研管理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中医药博物馆(园)、闽台中医药交流中心及人才公寓、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实习进修规培基地。
安溪县中医院公共卫生应急中心总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感染性疾病科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周期”;
2.6标段划分:/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组织收集并归档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
(2)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满足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要求))及概算编制工作、项目配电、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施工图设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注: 本项目后期若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施工图设计)。
(4)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
(5)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编制模拟清单及控制价(若有)、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施工期造价审核、造价管理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6)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桩基检测、消防检测、幕墙检测、防雷检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地灾评估、节能评价、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程测绘及办证、土壤氡检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地块风险评估、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养老保险(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②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且牵头人应承担项目管理任务;(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企业法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咨询负责人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5月8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5 月27 日10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安建招字[2024]020号);或(2)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保证金延期衔接有关工作的函》(泉建函[2021]20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金额不足5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补充缴款凭证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建筑[2020]26 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建筑[2022]24 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导入提交的电子保函并于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的该项目直播界面保证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其电子保函有效性。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
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 月27 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web/index.html)、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号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C幢14楼 ,
邮政编码:362400,
电话:13505030731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
邮编:350000,电话:0591-28059619、15260798559
联系人:龚女士、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楼六层
联系电话: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