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花苑交安设施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先生0573-85272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花苑交安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花苑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独山港投[2019]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安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港城花苑。
2.2建设规模:地面、地下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地下车库墙(柱)面标识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花苑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16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jsgc/log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5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2264627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5 月 15 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 5 月 16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5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办理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采用系统或保函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 成先生 联 系 人: 金先生
电 话:0573-85806165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22646272@qq.com
2023年 5 月 11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花苑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独山港投[2019]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安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港城花苑。
2.2建设规模:地面、地下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地下车库墙(柱)面标识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花苑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16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jsgc/log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5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2264627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5 月 15 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 5 月 16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5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网上不见面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办理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采用系统或保函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 成先生 联 系 人: 金先生
电 话:0573-85806165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22646272@qq.com
2023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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