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琦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心实验室仪器仪表第一批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3
公告正文

山东琦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心实验室仪器仪表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采购说明

山东琦泉能源集团建立中心实验室采购第一批实验室仪器仪表

2

供货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

3

质量标准

合格

4

招标范围

实验室设备 标段一:水、油化验设备、药品及辅材

标段二:实验室家具

5

供货期要求

2018年8月30日之前完成安装

6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8

勘察现场

不组织

9

质保期

质保期壹年,质保金10%

10

投标有效期

2018年7月25日 开标,中标有效期至质保期满。

11

投标保证金

20000元

1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另含电子文档一套2份)

1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时间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海路219号华创观礼中心4号楼21层会议室

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

14

开 标

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

地 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海路219号华创观礼中心4号楼21层会议室

15

评标方法标准

见招标文件有关章节


山东琦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心实验室仪器仪表

一、招标概况

山东琦泉能源集团建立中心实验室采购第一批仪器仪表,依照我公司《招标办法》有关规定,邀请贵公司根据下面要求做投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

实验室第一批仪器仪表(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招标方式、范围及供货时间

1、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和官网公开招标两种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详细招标范围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3、供货时间:

2018年8月 30日前供货安装到位;

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日期提供设备,并列出交付进度表。

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体系。如果投标设备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持有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4、应提供必要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说明,以证明其具有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检测手段。

5、业绩: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具有最少3年以上的生产业绩。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公告和报名

1、报名方式:发送投标确认函方式;

发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15:00之前;

发送地址:(3461507896@qq.com)。

2、公告和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4日(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2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集团采购中心以招标文件补充统一形式发布,其他人员非通过集团采购中心,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17时00分

七、技术规范

详见技术规范书

八、招标说明

1、各投标单位交标书费每标段500元,中标与否概不退还。标书费开标前以电汇形式交至集团财务账号。

2、各投标单位须交20000元投标保证金,

交纳标书费、保证金公司账户:

公司名:山东琦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5319052812108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3、以上款项请于2018年7月24日15:00之前以电汇形式分项进行打款,财务收款凭证将作为最终能否参加此次招标的依据,未按要求打款报名者将被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的。

(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时无息退回。中标者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项目完成商务合同的签订。投标保证金数额少于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差额,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交山东中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

6、各投标单位准备投标书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投标书2份(U盘)。

7、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投标价格分解表、投标总价内详细供货范围明细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保证金、标书费、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描述、技术规格及参数偏离表、综合说明、业绩表、近六个月内销售合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

8、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设备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

9、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 投标设备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投标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2) 设备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述设备技术特性、履约保证及技术服务条款;确保所提供的设备功能完备技术先进、能满足连续运行。

12、投标人应具备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力;中标后能提供详细的安装图纸和材料明细表。

1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详列目录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便阅读。

14、各投标单位必须持工商部门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委托授权书(有效日期、电话、地址)

15、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来公司诉讼真实情况清单。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 上午9:00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海路219号华创观礼中心4号楼21层会议室

十、报价要求

1、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均有三次报价机会。

2、报价包括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费用。

3、报价包含 16 %的税费,包含运费、包装费用。

4、报价包含随机的备品备件、配件工具、技术服务等费用。

5、报价中体现生产制造供货的周期。

十一、评价标准

1、根据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厂家。

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①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②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③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④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⑤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⑥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⑦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⑧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⑨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十二、质量与验收

本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同)的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如果为非标设备则按国家现行规定及图纸技术要求、技术协议制造验收。

十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现场招标时另行商议。质保金为合同额的10%。

十四、交货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

十五、质量条款

1、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

2、供方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现场安装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如需方不能及时安装,最长不超过自到货之日起18个月。在保证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退货处理:供方应退回需方支付的设备款,同时应承担该设备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设备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更换设备:由供方承担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3)贬值处理。

十六、供方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设备投运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供方根据实际损失承担责任。

十七、招投标文件同购买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东琦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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