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46578
(三)预算金额:1,120,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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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服务事项根据《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人发〔2023〕4号,政策修订 后从其规定)及《南沙区人社局人才奖励政策兑现实施办法》,我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以下8个奖励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 作,具体包括: 1.2023-2024年新引进技能人才生活补贴(首次),预计2024年10月启动申报。 2.2023-2024年新引进专业技术 人才生活补贴(首次),预计2024年12月启动申报。 3.2023-2024年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二次),预计2025年3-4月启动 申报。 4.2025年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预计2025年3-4月启动申报。 5.2023-2024年新引进技能人才生活补贴(二 次),2025年10月启动申报。 6.2025年新引进技能人才生活补贴(首次),预计2025年10月启动申报。 7.2023-2024年新引进 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贴(二次),预计2025年12月启动申报。 8.2025年新专业技术人才生活补贴(首次),预计2025年12月启动 申报。(二)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政策文件依据、申报指南、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规定,按照我办时限要求,对上述奖励事项进行全面 复核(比例为100%),包括受理申请、第三方机构审核、公示、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等全流程。 1.前期准备。结合区政数局受理情况 对审核团队整理的受理台账进行复核,并根据政策依据和申报指南及审核底稿梳理复核要点、难点。 2.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及申报 人资格情况、审核流程独立、分批次开展复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复核情况说明、奖励明细表。(1)对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要 求的按规定时限复核奖励资格,注明拟发放奖励金额;(2)对审核团队梳理的补齐补正事项进行复核,确保补齐补正内容一次性告 知完整;(3)对材料齐全但存疑的,可通过补充佐证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并提出复核建议及拟发放奖励金额;(4)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注明不予通过的原因。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开展上述复核工作时,应至少进行一次100%全面复核及20% 的重点内容抽查。同时,项目经理须对以上核查事项进行5%的随机抽查,形成复核底稿。 3.对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议名单、公示名 单进行复核。 4.对奖励拨付明细表进行核对,拨付前再次核查申报人出现工作变动等影响奖励资格的条件,拨付后跟进个人资金拨 付、退票重拨、报税、财务凭证等进行复核。 5.兑现结束后,第三方专业机构须按照奖励事项出具经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专项审计 报告。 6.开展复核工作同时,收集、归纳形成完整的人才奖励兑现全流程资料,纸质版资料编制档案卷号并入盒上架,同时备份电子 版,电子版资料规范化命名,以备后续审计核查。资料范围包含受理申请、审核、事中监管、审批、公示和拨付、事后监管全流程涉
及的电子材料和纸质版材料。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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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杨惠娟 020-39096653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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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结束时间:2026年6月,具体结束时间以奖 励事项开展进度为准。 审计对象数量:详见服务内容 审计范围:详见服务内容 审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具 体结束时间以奖励事项开展进度为准。 | (一)不可同时作 为我单位2024年人 才奖励审核服务项 目服务方。(二)取得广东省财政厅 发放的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 (三)近三年参与 过政府相关审计服 务项目的经验。 (四)近三年没有 因违法、违规执业 而被处以行政处 罚。(五)依据国 家法律法规和相关 规定,独立、客 观、公正、廉洁地 开展项目相关工 作,对接触到的项 目材料及各类信息 妥善保管,对履行 工作职责期间获悉 的个人隐私、商业 秘密、工作秘密承 担保密义务。 | 1 | 1,120,000 项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服务要求:1.第三方专业机构须组建服务团队,根据人才奖励兑现工作进度安排充足数量的工作人员开展 复核工作,确保及时、高效、精准响应服务需求。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具有 10年以上工作经验。(2)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中 级及以上会计、审计、统计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或税务师证书,能够在2小时内到达办公 现场并响应我办需求。(3)团队成员2019年1月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的行业惩戒,熟悉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的法规、政策,熟悉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政 策,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养较好、职业道德水平较高,熟悉具备2年或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截至 2024年6月30日)。 2.第三方专业机构须在指定的场地现场开展复核工作,保障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3.第三方专业机构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应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1)复核要点与实施细则、申 报指南内容存在严重不符。(2)因复核错误引起较大投诉或负面舆情。(3)团队成员更换频繁(如一 个月内更换超过3次以上)等。(4)未按照兑现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4.如出现以下违法服务标准等 事项,我单位结算尾款时将予以扣除。(1)第三方专业机构有上述需整改行为,整改后仍无改善的,扣 除服务经费的1%。若未按照计划指定日期完成相对应工作,自超期之日起每日还应按照服务价格1‰的数 额扣除。若被相关部门、媒体曝光,项目负责人需对投诉人进行解释、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2)事中事后监管应贯穿从受理、审核、公示、拨付等全流程,除因政策条款需进一步解释调整审核依据的,经抽查、群众监督、审计等发现第三方专业机构复核后仍存在错误,将按照3000元/人次扣除服务费。(3)第三方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故意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奖励范围,或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排 除在奖励范围之外,扣除全部服务经费。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如果违反工作资料保管、信息保密等义务,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关人员解释、道歉,安排人员跟 进直至消除不良影响。同时,需在剩余服务费用中扣除我单位遭受损失。(5)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团队 成员交通、食宿、计算器等办公用品、装订设备耗材以及人身安全。 |
2 | 验收要求:1.完成以上服务内容。 2.将新引进人才支持事项复核对应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全部佐证材料,人 才奖励政策兑现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移交给采购人,并按照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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