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远景零碳智能电池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C22007
项目名称:远景零碳智能电池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A包绿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杂草清理、场地平整、垃圾清运、外运渣土、回填种植、草坪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服务,要求养护期1年,植被成活率需达到95%以上,成活率不足95%需补种同类植被;
B包环境整治: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硬化、临时围挡、广告宣传制作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绿化服务:(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艺师及以上资格。B包环境整治:(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须具有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身份证明及近三个月(2022年02月—2022年04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进行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且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与一体化平台中登记的岗位信息一致;(4)依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供应商信誉: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以上查询时间均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方式: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加盖公章的特定资格资料复印件及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①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对财务状况、纳税、社保、履约能力可提供承诺函;②文件获取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点击本公告下方链接进行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不办理邮寄。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在磋商文件中说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配合出入健康检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远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道朝阳北路9号
联系方式:0719-8685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联系方式:0719-8689856项目概况
远景零碳智能电池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C22007
项目名称:远景零碳智能电池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
A包绿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杂草清理、场地平整、垃圾清运、外运渣土、回填种植、草坪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服务,要求养护期1年,植被成活率需达到95%以上,成活率不足95%需补种同类植被;
B包环境整治: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硬化、临时围挡、广告宣传制作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绿化服务:(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艺师及以上资格。B包环境整治:(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须具有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身份证明及近三个月(2022年02月—2022年04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进行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且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与一体化平台中登记的岗位信息一致;(4)依据十人社发【2018】87号文件之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供应商信誉: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以上查询时间均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方式: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加盖公章的特定资格资料复印件及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①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对财务状况、纳税、社保、履约能力可提供承诺函;②文件获取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点击本公告下方链接进行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不办理邮寄。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8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在磋商文件中说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配合出入健康检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远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道朝阳北路9号
联系方式:0719-8685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联系方式:0719-8689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兵
电话:0719-8689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兵
电话:0719-868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