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空气污染治理服务新建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监测数据臭氧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VOCs溯源分析监管服务臭氧污染精准潮源监管体系建设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模块开发接口开发手册光化学组分站建设臭氧精准溯源管控体系微型监测站电子围栏监测实时监测动态识别VOCs高值区大气数值模型技术锁定可疑企业提供数据支持TVOC微型站无人机溯源服务无人机大气成分光谱扫描卫星遥感热点网格数据便携式微风风速仪VOCs综合管理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系统动态监控系统臭氧及VOCs预警溯源分析系统功能扩展升级臭氧精准溯源展示系统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VOCs治理绩效评估服务臭氧污染精准溯源服务臭氧污染成因与对策分析服务驻点定向核查技术支持气体监测设备气体分析软件气体监测配套可视化软件TVOC检测模块O3监测模块NO2监测模块变焦相机热成像相机广角相机激光测距仪定量测量不少于20种常见无机和有机气体非接触式遥感技术主动光源辅助气体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扫描成像定量解析空气质量反演甲醛污染物精准识别污染物空间分布图的绘制多源数据融合分析三维立体监测体系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数据全方位统计和分析技术支持巡查帮扶全流程管控涉VOCs工业源常态监管LDAR有机液体存储有机液体装卸环境管理信息的采集录入环保管理部门审核和评估工业源名单管理产排污环节排放信息执法监察监测监控信息化管理污染源全过程闭环监管污染源动态排放情况的统计分析重污染应急分级管理应急措施管理数据查询修改和删除等功能企业评级结果管理企业评级申报备案重污染应急一厂一策方案重污染应急绩效评级统一调度系统管控监测预警污染源管理监管系统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数据污染源数据库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在线监测控制技术现场帮扶培训重污染应急分级管控绿色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估便携式测试仪器调研核查VOCs物料储存运输生产废气收集问题排查VOCs综合治理诊断减排措施结合日常污染溯源及排放清单动态跟踪调查对源清单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评价与评估现场诊断VOCs排放VOCs总量减排中小企业集群整治帮扶溯源分析报告臭氧污染防治VOCs综合治理服务对口核查服务设备运维挥发性有机物常规污染无人机溯源化平台
金额
106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222210200000892[2022]00106
预算金额1068.8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28-86717818
中标公司清环智源(北京)科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64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0层C-1101-4 | 10,65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在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和彭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框架要求下,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初步成效基础上,实施完善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扩展臭氧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持续深化VOCs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彭州“精准治气、科学治气”能力,使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扼制,推动彭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通过常规污染无人机溯源服务(红外热成像+七参数),增加移动监测手段,实现对现有固定监测方式的有效互补,消除监测盲区,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针对彭州市涉VOCs工业企业,通过对其产排污环节、污染治理及排放信息、环境管理、执法监察、监测监控等信息化管理,实现污染源全过程闭环监管......其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 10,650,000.00 |
杨涛、李建勤、杨进、侯松、卢以微(采购人代表)、严小亮(采购人代表)、张晋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费用为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5.9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2210200000892[2022]00106,采购预算品目为C1603空气污染治理。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1068.8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68.8万元。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028-8388832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镇青林西路28号
联系方式:028-8375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3栋7层
联系方式:028-86717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86717818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7.11评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定稿.doc 7.11评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定稿.doc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成都市彭州
生态环境局的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潮源监
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潮源监管体系建
设(二期)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2698
万元,资产总额为10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精环智
应责任。
2
企业名称(盖章):清环智源(北京)科
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11日
皖R1DLLLE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64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
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政采贷”业务介绍2022年6月共同编制
开通“政采贷”业务银行名单(部分) | |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四川天府银行 |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成都银行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雅安市商业银行 |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乐山市商业银行 |
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 绵阳市商业银行 |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投标邀请4目录3目录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公示的银行及其“蓉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上述文件可在成都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蓉采贷”业务介绍
成都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 | ||
银行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电话 |
成都银行 | 中小企业部 | 028-86627320 028-87793283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 | 小企业部 | 028-84521961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525254 |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63168277 |
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65193380 |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部 | 028-69598953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86029074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公司金融部 | 028-85599425 |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85102180 |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部 | 028-8661512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 | 小企业金融部 | 028-65008905 |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402100 |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 小企业金融部 | 028-87086226 |
广发银行成都分行 | 东大街支部 | 028-83318935 |
重庆银行成都分行 | 小微企业银行部 | 028-85341647 |
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772083 |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56第三部分“开标一览表”格式54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格式44第一部分“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格式34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99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97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93第七章评标办法77第六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59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7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64项目基本情况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邀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共1个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6、采购需求:5、最高限价:1068.8万元4、预算金额:1068.8万元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禁止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三)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2、获取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获取招标文件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当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3栋7层(全季酒店电梯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及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22年7月11日11点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名称: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1、采购人信息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的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公示的银行及其“蓉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蓉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投标人信用融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3栋7层(全季酒店电梯上)名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8-83750881联系人:温老师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清林西街28号
投标人须知联系电话:028-86717818项目联系人:张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电子邮箱:21087171@qq.com联系方式:028-86717818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适用范围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
1 | 确定邀请的投标人数量 | 本次邀请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方式: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计划编号:51018222210200000892[2022]00106,采购预算品目为C1603空气污染治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68.8万元。 | ||
2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68.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
3 | 定向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以上三类证明材料均未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 ||
4 | 本国服务(实质性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 ||
5 | 低于成本价(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6 | 失信企业 | 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 ||
7 | 国家规定的强制、优先采购政策体现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所投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8 | 参数说明 | 本项目中对未有注明的参数要求,均以标准配置为准。如在各技术参数中指出某些技术参数仅为某一品牌所特有的,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要实质性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招标文件中有未提及到的技术细节或招标文件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的,都视为是指国家(或部颁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 ||
9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 ||
10 | 投标文件组成 | 组成内容 | 数量 | 封装 |
10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 | 正本1份,副本1份 | 单独密封 |
10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 | 正本1份,副本1份 | 单独密封 |
10 | 投标文件组成 | 开标一览表 | 原件1份 | 单独密封 |
11 | 投标文件装订方式 | 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除外)。 | ||
12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12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 ||
13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实质性要求)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
14 | 招标相关事宜咨询 | 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15 | 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16 | 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质疑时间: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人联系方式。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
17 | 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注: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18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投标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凭证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 ||
1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 ||
20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
21 | 招标情况公告 | 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报价情况、评标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
22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23 | 声明承诺提醒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
24 |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
2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费用为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3、收款单位: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工业园区支行 账 号: 22893101040006849。 |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投标人”系指系指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乙方”系指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和“甲方”系指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有关定义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资格审查内容)。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人。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资格审查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资格审查内容)。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的情形适用),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与代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代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投标邀请;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文件的构成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评标办法;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会或答疑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更正公告通过投标人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投标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护照除外。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
除招标文件特别规定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或“20年月日:前不准启封”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开标一览表三部分,以上三部分均应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或者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投标人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投标函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用于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文件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一:投标文件(资格部分)
文件三:开标一览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应答表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第3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中可不装订该项内容,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适当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天。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对每一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除开标一览表外)须逐页编码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证明材料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应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盖章,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投标人全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份数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全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的密封和标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的,系指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快递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按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投标文件的递交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或代理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开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投标人公章。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第20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注,并在每个包装的最外层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自行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得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并加以记录。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参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当场提出的,开标后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程序(2)“开标一览表”无报价的。(1)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未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的或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未加盖公章的或提供复印件的;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开标情况记录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报价在评标时不予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标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请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查询。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唱标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唱标时仅宣读投标报价,分项报价内容可以宣读或投影展示。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未签字或加盖印章,未盖章,未报价除外),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但不得实质性修改报价。唱标完毕后投标人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投标人代表对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主持人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介绍项目基本信息及投标人情况。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期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通知书邮寄、快递发出之日起即视投标人已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投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签订合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投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项目严禁投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投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人与投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公告
投标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投标人付款的条件。资金支付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若涉及)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若有)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纪律要求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保密要求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本招标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其他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询问、质疑和投诉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格式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外,一律不具有强制性。投标文件格式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投标人全称(公章):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副本)封面格式
3、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注:分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日期:年月日
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授权委托________为我方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4、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时才能生效。说明:日期: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全称(公章):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3、投标人为自然人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资格投标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资格的承诺函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我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具备”或者“不具备”)。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没有”或者“有”)。我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具有”或“不具有”)。我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具有”或“不具有”)。我方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具有”或“不具有”)。我方良好的商业信誉(填写:“具有”或“不具有”)。
投标人应按照每条说明进行填写,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能认定其投标文件有效。说明: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与我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填写“无”或“①供应商名称1;②供应商名称2;③……”)。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若提供虚假承诺或材料,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可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正本/副本)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格式格式自拟。无,可不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或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函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全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
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服务(含货物),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的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我方同意向贵单位提供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我方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要求,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我方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了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投标人全称(公章):(3)若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需由投标人支付,我方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支付足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2)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我方中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2、投标人需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若发现虚假响应,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追索投标人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条款对应填写。若未在此表填写对应条款的,视为其投标文件(除★项外)接受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条款,其投标文件有效;若★项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另行提供承诺函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其投标文件无效。说明:技术、服务、商务条款要求应答表日期:
序号 | 项目内容 | 响应内容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 … | … |
说明: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置情况表说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涉及内容可填写“/”,不影响投标有效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邮箱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员工总人数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参与本项目职务(岗位)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序号 | 参与本项目职务(岗位)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1 | 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2 | ||||||
3 | ||||||
… | … |
类似项目实施经验一览表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明确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视为串通投标。若投标人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授权代表及此表中涉及的人员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一致,视为串通投标,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若不涉及“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此项内容的可填写“/”,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内容。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若虚假响应,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格式自拟。无,可不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或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招标文件第六章有关内容及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项目实施服务方案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可附此表后。说明:
投标人全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第三部分“开标一览表”格式
2、投标人应详细报出采购所需项的全部价格(包括货物、人工费、运输、安装、售后、国内税费、知识产权费(若有)、培训、采购代理及其它相关费用等),若漏报则视为已包含在合计金额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其报价的有效性。1、“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作为无效处理,将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说明: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总价(元) | 大写:小写: |
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要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全称(公章):3、唱标时仅宣读投标报价,分项报价内容可以宣读或投影展示。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注:分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4、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三、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3、投标人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装订入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的,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2、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仅要求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在确定采购结果和签订政府采购时又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1、以上要求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实质有效性。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授权书格式按本招标文件第3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提供;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和彭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框架要求下,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溯源监管体系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初步成效基础上,实施完善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扩展臭氧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持续深化VOCs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彭州“精准治气、科学治气”能力,使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扼制,推动彭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全面总结彭州市“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和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彭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抓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多污染源协同控制;实现PM2.5和臭氧实现双减双控;完成彭州市光化学组分站建设,启动臭氧精准溯源管控体系建设,切实打好‘人防+技防+物防’组合拳,提高彭州精准治气、科学治气能力”。“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对于彭州市也是推动地区建设和全面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全面高速发展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带来巨大的挑战。一、项目概况本章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应全部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说明:
针对天府中药城等企业集中区,共布设80套TVOC微型监测站,搭建TVOC电子围栏监测网络,常态化实现对集中区VOCs浓度时空变化情况的实时监测,动态识别和预警VOCs高值区,评估区域内VOCs排放对周边的影响程度,借助数值模型技术,为快速分析可能来源和锁定可疑企业提供数据支持,实现对污染物排放源的“靶向”管控。TVOC微型站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建设项目详细内容二、采购清单
序号 | 类目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 | TVOC微型站(含一年运维) | 套 | 80 | |
2 | 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 | 常规污染无人机溯源服务 | 次 | 76 | |
3 | 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 | 无人机大气成分光谱扫描服务 | 天 | 20 | |
4 | 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 | 卫星遥感热点网格数据服务 | 天 | 180 | |
5 | 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 | 便携式微风风速仪 | 套 | 20 | |
6 | 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建设 | 工业源重点行业VOCs综合管理系统 | 套 | 1 | |
7 | 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建设 |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系统 | 套 | 1 | |
8 | 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建设 | 涉气重点污染源排放动态监控系统 | 套 | 1 | |
9 | 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建设 | 臭氧及VOCs预警溯源分析系统功能扩展升级 | 套 | 1 | |
10 | 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建设 | 臭氧精准溯源展示系统 | 套 | 1 | |
11 | 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 | 2021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 | 套 | 1 | |
12 | 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 | 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绩效评估 | 家 | 40 | |
13 | 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 | 中小企业集群整治帮扶 | 家 | 175 | |
14 | 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 | 臭氧污染精准溯源服务 | 次 | 60 | |
15 | 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 | 臭氧污染成因与对策分析服务 | 次 | 10 | |
16 | 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 | 驻点定向核查技术支持 | 家 | 40 |
检出限:≤0.01ppm;量程:0~50ppm;检测气体:有机挥发气体;2、▲TVOC:检测原理:PID光电离子;1、▲监测参数:TVOC、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设备技术指标:
5、风速:量程:0~45m/s;分辨率:≤0.1%RH。4、湿度:量程:0~100%;分辨率:≤0.1℃。3、温度:量程:-30~50℃;响应时间(T90):不大于30s。
8、▲运维服务:需包含一年运维服务。响应时间:不大于1s。7、气压:测量范围:0~120Kpa;分辨率:≤1o。6、风向:量程:0~360o;分辨率:≤0.1m/s。
(1)尺寸与重量:尺寸不大于158*103*87.5(mm),重量不大于490g;1、气体监测设备用于无人机溯源服务的核心设备技术指标要求:▲产出成果:76次常规污染无人机溯源服务。通过常规污染无人机溯源服务(红外热成像+七参数),增加移动监测手段,实现对现有固定监测方式的有效互补,消除监测盲区,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无人机灵活、高效、隐蔽等特点,短时间内快速扫描大片区域,实现现场图像数据采集和气体环境监测,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快速锁定污染源头,污染精准溯源,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有效提升现场监测能力、环境监察能力、环境执法能力以及指挥决策能力,强化污染源管控力度。常规污染无人机溯源服务
(7)应具备独立的移动通信模块,无传输距离限制,污染物浓度数据回传或记录速率不大于1s,且支持数据断点续传;(6)应具备高亮浓度警示灯提示功能:颜色和报警值可自定义,可设置为自动跟随气体浓度变化;(5)供电方式:至少满足3种不同的供电方式;(4)应配备有气密性的气室:通过主动进气孔和尾部风扇主动通气到密闭气室,气室内部排列气体传感器的探头;(3)安装方式:以最大程度规避旋翼气流对监测造成的影响,且进样口方向与机头方向保持一致,符合等速采样;(2)检测项目:检测项目PM2.5、PM10、CO、NO2、O3、SO2、TVOC等7种气体,并能同步显示温度、湿度;
2)应具备CO监测模块,检测方式:电化学,可用量程:0~10ppm,检出限:≤10ppb,时间分辨率:≤1s;1)应具备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模块,检测方式:激光散射/光散射,可检测PM2.5、PM10三种数值,量程:0~1000ug/m3,检出限:≤1ug/m3,时间分辨率:≤1s,具备湿度校正算法,可在宽湿度范围提供较为准确的测量值;(11)各检测模块技术要求:(10)应支持在无人机官方航线规划与飞行控制软件中显示实时监测数值与设备工作状态;(9)应支持组网作业:一台或多台监测设备的数据可以在一台或多台可视化终端展示;(8)应具备加密数据输出接口,用户可以选择不使用内置移动通信模块,而使用专有设备进行加密通信;
气体分析软件应同时支持Windows平台及移动端平台,需要具备如下数据可视化功能:2、气体监测配套可视化软件6)应具备TVOC检测模块,检测方式:光离子化检测(PID),可用量程:0~≤50ppm,检出限:≤1ppb;5)应具备O3监测模块,检测方式:电化学,可用量程:0~10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4)应具备SO2监测模块,检测方式:电化学,可用量程:0~15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3)应具备NO2监测模块,检测方式:电化学,可用量程:0~10ppm,检出限:≤5ppb,时间分辨率:≤1s;
(6)污染物浓度的可视化颜色关系支持实时在软件中手动或自动调节;(5)实时生成三维点云污染物浓度分布热力图,且视角可调,可点击精确显示采样点的经纬度与相对高度;(4)实时显示空气污染物浓度时间变化曲线图;实时生成二维网格空气污染分布热力图,且网格大小实时可调;且实时生成二维等值线空气污染分布热力图;(3)每个检测项目需要具备独立的温度、湿度与压力传感器,并能在专用调参与校准软件中独立显示;同时支持质量浓度、体积浓度两种单位,用户可自由切换;(2)具备数据断点续传功能,通信中断时采集到的任务数据不会丢失,且会在连接重新建立后自动追回,并显示待传数据量;(1)实时显示气体检测仪的工作状态,包括卫星数、待传数据量、相对高度、设备昵称,并且控制气体监测设备的高亮警示灯、采气泵等功能;
(12)支持导入带有地理信息标记的图片并在地图对应位置显示;(11)支持将气体分布网格图与等值线图输出为带有地理信息的正射图(GeoTiff);(10)支持一键式导出任务报告及表格,多种数据呈现方式进行事后分析;(9)支持导入高清正射影像图(.tif格式,国际通用WGS-84坐标系),导入后会自动覆盖相应区域的地图;(8)支持导入一个或多个历史数据任务,并可与当前任务数据同时显示;(7)浓度分布热力图在地图中对应显示,地图模式可选卫星图与街道图;
重量:828±5g;3、红外摄像头(16)当使用无人机搭载气体监测设备时,实时显示可调整大小的无人机相机画面,并可在软件界面上拍摄带有地理信息标记的照片;(17)需支持同步实时显示风速风向参数。(15)支持将接收到的加密数据解析为明文数据,并通过UDP输出,方便用户进行二次开发;(14)具备调参校准功能,可远程对气体检测模块进行调参校准,可调整的参数包括每个检测项目的敏感度斜率和零点;(13)支持在同一个软件界面中实时展示多台气体监测设备回传的数据,并可选择任意一台进行跟踪,且软件安装台数不受限制,支持软件自动更新;
视频分辨率:不低于3840x2160@30fps,1920x1080@30fps;传感器:不小于1/1.7"CMOS,有效像素不小于2000万;变焦相机:工作温度:-20℃~50℃。防护等级:IP44;尺寸:不大于167×135×161mm;
热成像相机:最大照片尺寸:不小于4056×3040。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30fps;传感器:不小于1/2.3"CMOS,有效像素不小于1200万;广角相机:最大照片尺寸:不小于5184×3888。
激光测距仪:(测温功能仅支持-10℃~50℃环境使用)。-40℃~550℃(低增益模式);测温范围:-40℃~150℃(高增益模式);视频分辨率:不小于640×512@30Hz;传感器:非制冷氧化钒(VOx)微测热辐射计;
最大可承受风速:15m/s(7级风);最大飞行海拔高度:5000m(2110桨叶,起飞重量≤7kg)/7000m(2195高原静音桨叶,起飞重量≤7kg);最大倾斜下降速度:7m/s;最大水平飞行速度:S模式:23m/sP模式:17m/s;4、无人机测量范围:3~1200m。
要求利用无人机大气成分光谱扫描服务实现对大气中的多种气态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扫描成像监测,得到观测视场中污染物浓度的成像和定量分析结果,实现大气污染物的定位、定量和追踪溯源,为大气环境监管提供数据支持。无人机大气成分光谱扫描服务最大图传距离:不少于15km。工作环境温度:-20°C~50°C;IP防护等级:IP45;最大飞行时间:55min;
5、飞行高度50米的情况下,高空间分辨率单个格点可达到米级。4、▲灵敏度能够达到0.1ppb;3、▲能够定性判断和定量测量不少于20种常见无机和有机气体组分;2、采用非接触式遥感技术,无须主动光源辅助;1、工作原理:能够基于不同污染物的吸收谱线,通过对不同角度太阳反射光谱信号的探测,实现多种气体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扫描成像和定量解析;用于服务设备技术要求:
3、产出成果:180天卫星遥感热点网格数据服务。2、能够以可视化方式展示空气质量反演结果,包括卫星反演的PM2.5、O3、NO2和甲醛污染物分布等,建立1km×1km高精度的立体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全面感知热点网格重点监管区域的空气质量状态,支持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精准识别。可按小时、日、月等尺度实现污染物空间分布图的绘制。1、能够实现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形成对区域热点网格、传输通道、敏感点周边及污染源的三维立体监测体系。以四川省、成都市及彭州市各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数据、卫星数据反演拟合结果表征热点网格空气质量,实现长时间大面积热点网格空气质量的变化分析。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融合四川省、成都市及彭州市各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数据,反演拟合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从广域视角展现彭州市长时间大面积空气质量的发展演变过程,掌握彭州市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变化形势。卫星遥感热点网格数据服务产出成果:20天期无人机大气成分光谱扫描服务。
3、▲监测量程:0~5m/s(-20~0°C);2、▲监测参数:可同时测量风速、风量和风温度。1、▲工作原理:采用热敏技术。设备技术指标:配备20套便携式微风风速仪。便携式微风风速仪
工业源重点行业VOCs综合管理系统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建设±(0.3m/s+5%测量值)(剩余量程)。4、▲测量精度:±(0.1m/s+5%测量值)(0~+2m/s);0~99990m3/h。0~10m/s(0~+50°C);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系统4、涉VOCs工业源统计分析。对全市所有涉VOCs企业信息从区域和涉VOCs环节等方面全方位统计和分析,统计全市概况,深入剖析污染特征,为管理者高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辅助决策。3、涉VOCs工业源巡查帮扶。针对中央和地方的各级环保管理部门开展的企业核查和帮扶提标等行动,从任务下达、现场核查、问题清单、整改提升、效果评估和问题销号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管控,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2、涉VOCs工业源常态监管。完成企业基本情况、产排污环节(如LDAR、有机液体存储和有机液体装卸等)和环境管理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环保管理部门审核和评估。1、涉VOCs工业源名单管理。将全市所有涉VOCs工业源企业纳入管控名单,根据企业排放量和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名单数量灵活增减,实现企业名单的动态调控。针对彭州市涉VOCs工业企业,通过对其产排污环节、污染治理及排放信息、环境管理、执法监察、监测监控等信息化管理,实现污染源全过程闭环监管。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涉气重点污染源排放动态监控系统4、统计分析。从行业、区域和时间等维度对全市企业评级和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展示全市重污染应急分级管理和调度的整体概况,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3、应急措施管理。实现重污染应急期间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措施的查询、增加、修改和删除等功能,记录现场抽查情况,跟踪措施落实进展和评估落实效果,实现闭环监管。2、企业评级结果管理。对全市重污染应急绩效评级企业评级结果进行添加、查询、修改和删除,依据现场核查和监管情况,企业评级结果动态调整。1、企业评级申报备案。完成全市重污染应急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原辅料和产品等信息、应急减排措施以及评级相关申请材料的采集录入、上报和审核,形成重污染应急一厂一策方案。记录和展示全市企业重污染应急绩效评级结果以及应急期间企业减排措施抽查和落实情况,动态掌握应急管控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和原辅料、分级管控措施等环节信息,实现统一调度和系统管控。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臭氧及VOCs预警溯源分析系统功能扩展升级4、统计分析:基于不同维度和监管业务需求,实现污染源动态排放情况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发现存在问题,结合管理要求,及时制定和调整监管对策,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3、监测预警:通过实时监测数据监测,对异常状况,进行预警报警,及时排查和处理,减少和遏制VOCs的逸散。2、数据查询:实现各污染源排放点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用电数据及排放口污染物浓度等数据的查看功能,通过对监测数据查看,掌握各点位污染源生产和排放情况,强化污染源监管。1、污染源管理:实现涉气重点污染源排放监测点与废气处理设施和生产线等环节空间分布情况的展示,并直观显示各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选中污染源,可进行监测数据及各类档案信息的查看,方便污染源排放管理工作。涉气重点污染源排放动态监控系统基于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及涉VOCs生产线和废气处理设施等环节运行工况数据实现对全市范围内涉气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异常状况发生情况和采取管控措施。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分辨率:不低于1280*640。墙面尺寸:4.3m*2.5m,根据墙面尺寸定制;采购臭氧精准溯源展示系统用于实时展示和管理溯源及监管系统。臭氧精准溯源展示系统在已有系统的臭氧及VOCs预警溯源分析功能基础上升级溯源分析应用,使溯源分析功能更科学、更精准实用。新功能要充分融合新建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监测数据及其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数据、污染源数据、排放清单、地理信息数据资源,运用大气数值模型技术,实现在GIS地图上动态模拟污染物在大气环境中扩散过程时空变化,掌握污染来源与发展态势,及时精准采取管控措施。
5、彭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成果后,对清单结果进行校验和评估。4、依据源清单指南,按照规范格式全面整理清单编制及应用过程中各排放源所需数据和资料,建立各源活动水平数据库,确定全市本地化排放因子,完成各源活动水平的数据标准化和计算,并对活动水平与排放因子数据进行质控,并校验数据整体性和排放清单结果。3、指导进行数据质控和校核,确保获取可靠的2021年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活动水平数据。2、通过走访调研包括生态环境局、统计局、工商局、住建局、农牧局、商务局、交警支队、城管局等重要部门,收集整合清单编制要求的以2021年为基准年的污染源相关基础信息,并进行数据整理和校核。1、整合彭州市已有业务数据基础,包括2020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2021年应急减排清单、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提取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活动水平及控制技术等关键信息,集成于一套完整、可靠的污染源数据库。2021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
2、现场帮扶与培训:结合成都市重污染应急分级管控、绿色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组织专业团队采用PID或FID便携式测试仪器、风速仪等设备现场调研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企业涉VOCs物料的储存、运输、生产、废气收集和治理、环境管理等全部环节。通过详细排查和诊断分析找到企业问题点,并为企业提供VOCs综合治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对企业治理进展进行检查,督导企业落实减排措施。1、全过程深度问题排查与评估:依据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相关规范标准和彭州市相关管控措施,对重点企业的VOCs排放和治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结合日常污染溯源及排放清单结果,识别排放量较大的重点企业,并持续开展动态跟踪调查。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绩效评估8、产出成果:1份2021年彭州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电子文档)。7、建立本地化大气常规污染物排放清单,计算各排放源的总量和各污染物的贡献率等。建立排放清单各类污染物在污染源类型和空间尺度的映射关系,针对重点污染源建立空间分辨率为1km×1km的高分辨率网格化排放清单,为污染源排放特征空间分析提供参考。6、对源清单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主要用于重要污染源信息的甄别,评估排放清单的可靠性。
3、评价与评估:对相关工业企业综合治理提升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开展评价与评估工作。2、现场诊断:针对区域内集群(园区)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分批次开展现场帮扶,以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和去除率为重点,开展全面诊断。结合《成都市小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系列手册》等相关要求,提出具体工作建议,逐一制定《VOCs综合治理诊断书》。1、集群(园区)企业信息登记与排查系统填报:按照成都市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登记平台的要求,现场统计、录入彭州市致和街道、天彭街道两个企业集群中VOCs年排放量小于10吨的工业企业信息,为减排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效果评估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数据支持。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放标准和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结合《成都市小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系列手册》,以彭州市致和街道、天彭街道两个集群内VOCs年排放量小于10吨的代表性工业企业为目标,通过现场核查,帮扶诊断,提出针对性综合治理措施,集中力量实施整治提升,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样板,做好示范,分步分批次推动其他工业企业对标整改,切实解决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突出、治理设施综合效率低等问题,有效降低全市工业VOCs排放量,为全面完成“十四五”VOCs总量减排目标奠定基础。中小企业集群整治帮扶3、产出成果:不少于40个企业绩效评估报告(电子文档),不少于3次企业VOCs综合治理培训。
4、产出成果:不少于60份溯源分析报告(电子文档)。3、当监测点发生O3高值预警后,运用气象影响分析、点源扩散模拟和后向轨迹分析快速判定污染来源方位;基于VOCs组分在线监测和VOCs污染源特征谱,采用主成分分析和受体模型追溯污染关联行业类型;基于监控网络识别VOC高值区域,定位出可疑污染源并进场摸排存在的具体问题。2、每日结合多维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臭氧及其前体物(VOCs和NOx)的时间变化特征、空间分布特征以及污染特征演变趋势,分点位、分时段、分指标评估空气质量情况。分析辖区内臭氧污染防治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污染问题提供定制化的决策支撑。1、基于彭州市空气质量标准站、乡镇站、微站的O3、NO2、PM2.5、PM10、SO2、CO等常规监测数据,以及VOCs组分站、VOCs微型站、VOCs移动走航监测数据,分析污染成因,结合模型溯源结果锁定的可疑污染源。臭氧污染精准溯源服务4、产出成果:不少于175家VOCs综合治理服务。
要求至少3人进行驻点定向核查工作试点,针对全市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及空气质量站点周边企业进行筛选,挑选不少于40家企业作为定向跟踪核查对象,针对VOCs废气的收集治理、环境管理、绩效评估、资料填报等问题开展持续跟踪核查工作,为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落实减排提供技术支持。驻点定向核查技术支持3、产出成果:不少于10份污染成因与对策分析专报。2、基于彭州市大气污染现状及存在问题,针对其主要污染来源提出精细化管控目标和治理建议,制定管控对策。1、在彭州市空气质量标准站、乡镇站、微站的常规监测数据(O3、NO2、PM2.5、PM10、SO2、CO)和VOCs组分站、VOCs微型站、VOCs移动走航监测的VOCs监测数据、气象、交通等数据资源基础上,融合补充新建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监测数据,全面科学分析彭州市环境中污染物浓度空间及时间变化、时空分布特征,结合彭州市高分辨率VOCs排放清单及特征指纹库,识别彭州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评价各类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臭氧污染成因与对策分析服务
(四)履约验收(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系统安装、调试、运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整体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1年质保及保障期满后无息支付。(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四、商务要求产出成果:不少于40家对口核查服务。
五、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七)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六)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五)本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验收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采购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总则评标办法(四)软件运行保障期1年,自软件上线后开始计算。(三)服务保障期1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二)设备质保期1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完后开始计算。(一)供应商需提供设备运维及相关技术培训,配备相应技术服务人员,服务期间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宣布评标纪律;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核对评标结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若有)直接确定中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资格审查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束后,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由采购人进行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部分)进行资格审查。
序号 | 要求 | 合格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1、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分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4、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5、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相关资格的承诺函”格式提供。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相关资格的承诺函”格式提供。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相关资格的承诺函”格式提供。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相关资格的承诺函”格式提供。 |
6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相关资格的承诺函”格式提供。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部分“相关资格的承诺函”格式提供。 |
8 | 授权委托及身份证明材料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9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0 | 中小企业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 |
11 | 其他实质性要求(资格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2 | 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此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报名为准。) |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熟悉、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评标程序注:以上审核内容均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为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招标文件是否有属于应当停止评标的情形。出现以上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投标文件中表格、顺序等格式(如:“注”、“说明”等),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制作的。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但有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项(若有)要求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载明的;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比较与评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废标。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出具符合性审查报告。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格式签署、盖章(骑缝章不能代替逐页盖章)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综合评分明细表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综合评分明细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评标细则及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10% | 10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共同评分 |
2 | 业绩10% | 10 |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包含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相关管控服务内容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的得2分,最多得10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共同评分 |
3 | 服务方案29% | 29 | 根据供应商提供按照本项目要求编制有明确的应对措施和完善的工作方案进行评分:光化学组分监控网络建设方案,至少包含①TVOC微型站建设方案②常规污染无人机溯源服务方案③无人机大气成分光谱扫描服务方案④卫星遥感热点网格数据服务方案⑤便携式微风风速仪建设方案,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描述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方案完全照抄采购需求的,不得分。2、动态监管与溯源分析系统建设方案,至少包含①工业源重点行业VOCs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②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系统建设方案③涉气重点污染源排放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方案④臭氧及VOCs预警溯源分析系统功能扩展升级方案⑤臭氧精准溯源展示系统,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描述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方案完全照抄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溯源分析及监管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2021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服务方案②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绩效评估服务方案③中小企业集群整治帮扶服务方案④臭氧污染精准溯源服务方案⑤臭氧污染成因与对策分析服务方案⑥驻点定向核查技术支持服务方案,以上6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9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1.5分,每有一处内容描述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方案完全照抄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 技术类评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6% | 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包含①项目进度计划②人员配备方案③质量保障措施,以上3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描述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方案完全照抄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 技术类评分 |
5 | 售后服务方案4% | 4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1.售后服务人员安排2.售后服务响应3.培训方案4.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以上4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描述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方案完全照抄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 技术类评分 |
6 | 履约能力13% | 13 | 1、供应商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包含:臭氧或VOCs分析或管理等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2、供应商参与过国家或省级臭氧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标准规范编制的,普通参与单位得2分,副主编单位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规范编制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标准规范关键网页截图。 | 技术类评分 |
7 | 人员配置8% | 8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每具有1名环境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8分,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3、项目实施团队成员公开发表过有关大气污染方面的学术论文的,每有1篇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情况列表和发表论文首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技术类评分 |
8 | 技术参数20% | 20 | 对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标注“▲”条款内容,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直至20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 |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复核3、评审专家应对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给出详细的评审说明。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作为无效处理,将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处理),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说明: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出具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若有)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标结果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标现场。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废标
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定标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得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进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资料;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一条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乙方(投标人):甲方(采购人):甲方合同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4.中标/中标通知书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2.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明确)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第二条合同期限7.相关附件6.保密协议或条款
5.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拥有。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知识产权及承诺4.2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2负责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6.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督促,并要求乙方进行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修改。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8.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第八条违约责任7.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7.3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7.2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7.1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8.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8.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8.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乙方:11.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的前提下,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邮编:联系人:地址: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
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
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
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体化平
彭州市臭氧污染精准源监管体系建设(二期)项目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1822022000064体化中
四省政府
2022-07-11
是否是否序供应商名通过通过号称资格符合性审性审政府采查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价格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在评环节+售后服务方案+履约能审时进行价格(10力+人员配置+技术参数扣除分)(80分) | 业绩(10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清环智源1(北京)是是科技有限公司化平 | / | 否1077化平台 | 10 | 97.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50000(元)(壹仟零陆拾伍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中环众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70000(元)(壹仟零陆拾柒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思迈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75000(元)(壹仟零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四中标候选人: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68000(元)(壹仟零陆拾陆万捌仟元整) |
四川中环众合环境是是2科技有限公司 | 政府否1061 | 9.98 | 80.98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50000(元)(壹仟零陆拾伍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中环众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70000(元)(壹仟零陆拾柒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思迈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75000(元)(壹仟零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四中标候选人: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68000(元)(壹仟零陆拾陆万捌仟元整) | |
四川思迈3德环保工是是程有限公司 | / | 体化平台否9.9848.58 | 0 | 58.56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50000(元)(壹仟零陆拾伍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中环众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70000(元)(壹仟零陆拾柒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思迈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75000(元)(壹仟零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四中标候选人: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68000(元)(壹仟零陆拾陆万捌仟元整) |
航科广软本化平(广州)数字科技是是有限公司化政府采狗 | 体化平会政府天四川体化平台否9.9845.58政府 | 0 | 55.560 | 第一中标候选人: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50000(元)(壹仟零陆拾伍万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中环众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70000(元)(壹仟零陆拾柒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思迈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75000(元)(壹仟零陆拾柒万伍仟元整)第四中标候选人:航科广软(广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0668000(元)(壹仟零陆拾陆万捌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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