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投强强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5-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广投强强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广投强强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内。
2.2项目规模:建设年产60万吨预焙阳极生产线,项目占地约42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公用设施、生产管理办公设施等。
2.3合同估算金额:153651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广西广投强强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60万吨碳基新材料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等。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公用设施、生产管理办公设施等,主要构成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a.原料准备系统:卸车站、生石油焦储运、液体沥青储运、返回料处理;
b.阳极生产系统:石油焦煅烧、中碎成型、生炭块转运站、阳极焙烧、熟炭块转运站;
c.公辅设施:除盐水站、余热锅炉房、汽机间、煅烧烟气处理、天然气调压站、压缩空气站、焙烧烟气处理、综合循环水、污水处理站、配电站、场地平整、竖向及道路、综合管网、汽车衡、综合维修仓库、备品备件库、围墙大门、全厂办公及化验中心楼、食堂及倒班宿舍、全厂绿化等。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全部完成调试运行验收、项目所有指标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指标,且完成所有质保服务为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场地精平、地基处理、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保管、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工程核算及工程结算、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机调试、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交工验收、质量保修及技术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须签订三方(发包人、承包人、供应商)技术协议,具体工程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工程量暂估清单,为本工程范围所须实施内容,但不代表此为完整的项目清单,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生产运行所必须的相关条件,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中调整报价清单项目与填报清单工程量。项目工程量暂估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为估算的工作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项目工程量暂估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仅限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2.5.1 投标人须负责道路、排水、供电、供水、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市政接入点至项目红线距离的施工、设计、采购工作。
2.5.2本项目设备、材料由承包人采购,由招标人明确设备、材料的档次和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自行采购、制作及安装。承包人定标前应将采购结果提交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有权对存在损害发包人利益和项目目标的采购结果进行否决。招标采购结束后,承包人应邀请发包人参加技术协议谈判,发包人有权对存在损害发包人利益的技术条款进行否决。设备、材料签订采购合同前应签订发包人、承包人、供应商(三方)技术协议。
2.5.3涉及施工许可审批项目的法定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防雷、人防等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若监管要求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承包人应委托经发包人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并最终通过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验收,所需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5.4本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等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由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
2.5.5本项目岩土详细勘察工作由发包人负责,由发包人将岩土详细勘察结果提交给承包人。本项目投标控制价已包含地基处理费用,招投标期间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项目岩土地质情况,承担岩土地质风险。本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2.6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实现本项目全部功能而必须实施的内容均在本项目范围内,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需纳入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范围等。
2.7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6个月,以合同生效时发包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至全流程投产运行且焙烧出熟块止,但15个月必须通过项目整体交工验收。由于不可抗力和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9项目类别: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若是联合体投标,负责设计的单位需满足(1)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需满足(2)及(3)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3.3.1设计业绩需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预焙阳极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设计合同业绩,需提供①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则须提供与合同业绩相关联且能体现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3.3.2施工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包含有煅烧或成型或焙烧工序的新建碳基项目(阳极或阴极或负极)安装或施工业绩。注:①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②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则须提供与合同业绩相关联且能体现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3.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成员的业绩均认为是联合体业绩。一个EPC业绩可作为一个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认定。
3.4主要负责人员最低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预焙阳极炭素项目工程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设计专业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等)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
3.4.2设计负责人:具有预焙阳极炭素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3施工负责人:具有碳基项目(包括阳极、阴极、负极)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和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上述人员需提交2024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有缓交等情形请一并提供证明材料);(2)本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主要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为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员,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7日17时至2025年2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每标段500元,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ygcg/index)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7.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广投强强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13481794899
邮 箱: tjxclsw@qqts.com.cn
地 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冷希
座 机:0771-5897169
邮 箱:gtzx_hlx@163.com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 4000200518转1
备 注:负责解释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发票开具电话:4000200518转3
备 注:负责开具招标文件费发票、平台使用费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相关事宜。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人:广西广投强强碳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igeps.com)用户。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