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zb-2023-0976
预算金额3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菊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3-0976
项目名称: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骨关节镜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1,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CT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600,000.00
2-2 口腔设备及器械 免洗牙片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30,000.00
2-3 口腔设备及器械 牙科综合治疗椅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1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麻醉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640,000.00 6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医疗设备 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 230,000.00
4-2 其他医疗设备 超声探头消毒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50,000.00
4-3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80,000.00
4-4 医用光学仪器 显微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30,000.00
4-5 其他医疗设备 低温快速生物检测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50,000.00
4-6 其他医疗设备 数字化多功能脑电图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150,000.00
4-7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麻醉视频喉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40,000.00
4-8 其他医疗设备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2(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3(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合同包4(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汉滨区第二医院关节镜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准)字号、(进)字号或(许)字号;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采购代理公司确认: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政府采购部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③、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④、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⑤、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第二医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心街63号
联系方式:0915-361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5层
联系方式:029-82694900转9022/9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菊、胡梦阳
电话:029-82694900转9022/9027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6日
相关附件:
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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