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招标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9120018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凌女士159502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091200186
项目名称: 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盐城市盐南数字智能产业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09120018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盐城市盐南数字智能产业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服务招标,本项目一个标段,包含四栋厂房、3#楼食堂及6#楼公共部位等,总面积约67800.25平方米,具体详按测绘面积为准。服务内容包括秩序维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管护、绿化养护、企业管理服务及代收水电费等除房租外的一切费用等,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范围 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招标项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0-10 09:00
开标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10 日 9 时00 分,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其他
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项目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招标项目已由上级部门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盐南数字智能产业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招标项目。2.2招标人:盐城市盐南数字智能产业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3项目地点:地址位于盐南高新区数字智能产业园内,东至科技路、南至新跃路、西至博师路、北至盐仓大道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公用设备设施、所有建筑物等。2.4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5服务时间要求:暂定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注:投标函中工期填写为365天。2.6项目规模和服务范围:数字智能产业园南区物业服务招标,本项目一个标段,包含四栋厂房、3#楼食堂及6#楼公共部位等,总面积约67800.25平方米,具体详按测绘面积为准。服务内容包括秩序维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管护、绿化养护、企业管理服务及代收水电费等除房租外的一切费用等,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2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内没有被物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3其他要求: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 业绩要求:/。3.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3.3.3.1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3.3.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3.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3.3.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3.3.3.5发生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3.3.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3.3.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4.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5. 投标保证金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万元。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5.2.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5.2.1.1现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名称后操作按钮进入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2.1.2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平台地址(http://js.etrading.cn:90/)或者访问会员系统询>>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内的跳转链接。保函开具详见保函平台登录页面操作手册。如遇保函开具问题的,请咨询现场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电子保函购买、发票、理赔、咨询等保函售前售后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13851096525(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2)投标人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户在电子保函系统完成电子保函的购买。(3)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电子保函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4)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号)评定为 AA 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5)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附件A)。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信用良好,其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可拒绝接受其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须与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5.4保证金退还时间: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④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 10 月 10 日 9:00 时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2招标文件价格:0元。6.3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0 日 9:00 时止(北京时间)。6.4特别说明:6.4.1盐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6.4.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6.4.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南高新区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10 日 9 时00 分,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盐城市盐南数字智能产业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王主任联系电话:18068861108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女士  杨先生联系电话: 15950213970  13851051388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 郭主任联系电话: 0515-8666009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盐南数字智能产业园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科城街道新跃路26号数字智能产业园基地6号楼2层
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
180688611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
联系人:
凌叶
电话:
1595021397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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