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yc)002457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2457 项目名称: 贺兰县2024年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
分包名称: 贺兰县2024年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6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且采购人现场达到实施条件,通知成交供应商实施后,45天内完成项目安装,并调测合格,完成项目使用培训并保证项目正试运行。

保险
现场交货,即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进行安装使用,并承担一切税费。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其向采购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3)供应商保证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采购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涉及硬件设备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的软件集成实施服务配套的必要的易损易耗件,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供应商单项服务价格以具体维保内容实际发生量作为结算依据。

其他商务要求
安全责任: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包装和运输方式
(1)供应商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系统及其他相关管理软件相应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和用户培训。 (1)提供软件升级及维护,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 (2)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现场支援,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安装调试
供应商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供应商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交付标准和方法
采购人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采购人。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自完成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硬件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 1 年(其他货物按照行业相关质保期限执行),保修期内若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供方免费上门更换同一品牌、同一质量或性能优于原配件的新配件;保修期后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在硬件允许的条件下,保证软件终身免费升级,终身免费远程技术支持。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和不属于保修范围的产品不在保修范围内。提供投标人与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2)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16020300-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建设2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及数字化服务。 1 660000.00 标的1-软件集成实施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6.25.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负责采购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其向采购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3)供应商保证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采购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涉及硬件设备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的软件服务配套的必要的易损易耗件,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履约诚信良好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信用评价系统展示信用等级为a级的,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由乙方以支票、本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予以退还。乙方若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前款约定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且甲方现场达到实施条件,通知成交供应商实施后,45天内完成项目安装,并调测合格,完成项目使用培训并保证项目正试运行。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其他
安全责任: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服务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系统及其他相关管理软件相应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和用户培训。 (1)提供软件升级及维护,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 (2)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现场支援,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交付标准和方法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保险
与货物质量相关的保险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磋商报价 10 磋商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磋商后响应报价最低的报价,最低报价得1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 /最终响应报价)×10。(报价计算过程中和结果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 技术响应情况 25 本项评审基准分为20分,以此为基础: (1)供应商技术参数指标每有一项正偏离(即优于采购需求)加0.5分,加至标准分止; (2)供应商技术参数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即低于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减1分; (3)若供应商技术参数指标负偏离数量累计超过10项及以上,则技术评审整体得分为0。 注: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对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技术响应偏离表。产品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采购需求的,须提供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制造商官网功能截图、产品彩页、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制造商技术白皮书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等)作为参数符合性依据,佐证材料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含电子章),否则不予认可,视为不满足;供应商不得虚假响应技术指标,一经发现即视为无效响应。
3 技术服务方案 15 供应商能够充分了解项目采购需求,按照本项目具体需求出具相关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阐述系统设计思路、功能设计,制定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②实施步骤及要点等做出详细描述;②有详细的项目任务内容、目标描述;③明确项目的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思路;⑤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配合系统测试等。对上述内容进行了科学合理安排和规划,有配套安装措施,方案详尽、内容具体且有一定针对性,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15 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 3 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 1 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4 应急服务措施 5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应急服务措施,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对突发状况分析、突发状况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时间、应急响应人员,应急管理培训内容、数据上报工作等方面进行完整表述。 (1)突发状况分析逻辑缜密、应急预案措施科学有效、24小时内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培训内容具体明确的,得5分; (2)突发状况分析逻辑顺畅、有应急预案措施、24小时内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专人负责、有应急管理培训的,得3分; (3)突发状况分析逻辑混乱、应急预案措施片面、没有具体的应急响应时间、应急保障无专人负责、没有应急管理培训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5 投标人业绩 5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要求: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合格)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供货及质量保障措施(1)项目供货计划安排 5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制定供货计划,整体安排详细合理,供货周期详细完善、各时间段供货人员安排合理、分工明确、能提供有关产品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的得 5 分;供货计划完整清晰,但人员分工不够明确、供货周期不够合理、提供产品技术指导能力欠缺的得 3 分;供货计划内容安排在人员、周期、技术指导等方面存在明显缺失导致方案不完善的得1 分;不提供供货计划安排的此项不得分。
7 供货及质量保障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 5 包括货物出厂检验、运输过程中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质量管理措施等。货物出厂手续完备、检验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科学合理、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实际运输要求的得 5 分;货物出厂手续较为完备、检验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具备可行性、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能够符合实际产品运输要求的得 3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存在缺项导致方案不完整或脱离采购需求的得 1 分;不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8 供货及质量保障措施(3)货物配送及运输安排 5 包括备货环节、送货环节、交货环节、配送运输工具情况等。投标人应阐述备货环节、送货环节、交货环节、运输工具配备等每个环节的具体流程,各环节安排切合实际特点、清晰明确、运输工具配备充分的得 5 分;各环节安排基本合理、运输工具配备到位,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3 分;货物配送及运输安排存在缺失导致方案不完整、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1 分;不提供货物配送及运输安排的此项不得分。
9 供货及质量保障措施(4)供货时限保证措施 5 投标人供货响应时限及时响应时间短、突发情况下供货保障措施考虑充分周全的得 5 分;供货响应时限基本及时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供货保障措施具备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3 分;供货时限及供货保障措施存在缺失导致方案不完善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1 分;不提供供货时限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10 培训方案(1)培训方案 5 1.培训方案(5分):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场次、培训进度安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教材、培训课程安排(理论课、实训课)、培训规模、分类分岗、后期跟踪指导等内容。以此为基础: (1)培训方案全面合理有效、逻辑缜密,具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人员分类分岗、培训课程安排合理、提供后期跟踪服务等,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2)培训方案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培训计划合理,培训内容、师资力量、培训方式、人员安排、培训课程等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培训内容不全,讲解不到位,无专门师资力量,计划安排不符合实际,培训方式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整体培训方案欠缺、未能满足上述实际需求的得 1 分。 (4)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11 培训方案(2)培训服务体系建设 5 供应商对系统使用的培训,是否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负责培训过程中的实施管理、课程配置、教学支持、技术支持、考核评价等工作,形成严谨的培训服务管理体系。符合采购需求且涵盖上述要求,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保证措施,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12 售后服务 10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特点,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售后服务管理体系;②技术支持方案;③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④售后服务人员专业架构配置(含人员专业、岗位、地址、联系电话等);⑤巡检计划等,符合采购需求且涵盖上述要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10 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 2 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或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 1 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不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满足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或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引用科学原理错误或前后内容互相矛盾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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