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东湾三号箱涵上游管网外水排查项目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防城港市东湾三号箱涵上游管网外水排查项目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防城港市东湾三号箱涵上游管网外水排查项目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东湾三号箱涵上游管网外水排查项目技术服务
(二)采购人: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内容:提供防城港市东湾三号箱涵上游管网外水排查项目技术服务。
二、采购对象
单一来源采购对象:广西北投水处理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6日11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7日11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0楼2015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53701
电子邮箱:2624605583@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1166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0楼2015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53701
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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