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倪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黄埔区宁埔大道(在建)以南、元岗一路以东YP-P1-4地块
公告标题

[黄埔(开发区)]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9号
交易业务类型代码 土地使用权交易 招拍挂开始时间 暂无数据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B01 招拍挂结束时间 暂无数据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广州市黄埔区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广州市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机构名称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类型 出让公告
交易机构代码 91440101MA9Y7HPJ3A 出让人名称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截止日期 2023-08-24 00:00:00 出让人代码 1144011600748401XX
创建时间 2023-08-03 00:00:00 联系单位 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 2023-08-04 00:00:00 单位地址 暂无数据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邮政编码 暂无数据
修改日期 暂无数据 联系人 暂无数据
公告单位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联系电话 暂无数据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04 00:00:00 电子邮箱 暂无数据
公告结束时间 2023-08-24 00:00:00 公告编号 [黄埔(开发区)]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9号
宗地数量 1 发布媒介
撤销原因

暂无数据
公告源URL http://www.gzggzy.cn/tdjyxxgggkcr/951458.jhtml
公告内容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3〕29号



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黄埔区YP-P1-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YP-P1-4

总用地面积(㎡)

92629

土地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宁埔大道(在建)以南、元岗一路以东

出让年限(年)

住宅用地70年,教育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为规划条件中配备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212961(不含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总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R2/S41)、中小学用地(A33)、服务设施用地(R22)

各分地块指标

AG0224009地块

用地面积(㎡)

70987

用地性质(含兼容性)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R2/S41)

地上容积率

≤3.0

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212961

绿地率(%)

≥35

建筑密度(%)

≤25

AG0224010地块

用地面积(㎡)

18008

用地性质(含兼容性)

中小学用地(A33)

地上容积率

≥0.75

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

绿地率(%)

≥35

建筑密度(%)

--

AG0224019地块

用地面积(㎡)

3634

用地性质(含兼容性)

服务设施用地(R22)

地上容积率

≥0.7

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

绿地率(%)

≥30

建筑密度(%)

--


起始价(万元)

118886

增价幅度(万元)

100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23777.2

26017

3330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1. 地块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除外),项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明确后,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前,受让人需申请缴交地下空间出让金,计收标准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执行。
2. 地块规划条件中配备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的配套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凡与申请人之间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除外。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取消申请人竞买资格,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应签署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其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此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件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在继续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购地资金审查,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违反竞买承诺,由土地出让人取消竞得(中标)人的竞得(中标)资格,对竞得(中标)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竞得(中标)人在三年内参加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四)竞得人须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20〕20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0〕436号)的要求,投保YP-P1-4地块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五)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为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0%,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六)竞得人须在本地块落实刘村社区元岗旧村更新改造项目的复建安置工作,总复建量(不含公建配套)计容建筑面积为35422.4821 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复建量为35358.1021平方米(包括安置住宅权益面积 15010.3921 平方米),集体物业复建量为 64.38 平方米。复建安置房应优先建设,建设标准按照《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的建设标准,由地块竞得人负责配建后无偿移交给云埔街道,由云埔街道负责安置(安置住宅权益面积15010.3921平方米由被安置的村民按照 1500元/平方米缴交给竞得人)。安置住宅及集体物业不计收土地出让金,在办证时备注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七)元岗旧村改造成本中的20053.93 万元人民币已在YP-P1-4 地块土地出让价款中扣减。上述成本已实际支出部分由 YP-P1-4 地块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3个月内返还给刘村社区元岗经济合作社;未来还将产生的改造成本(含村民临迁费等),由竞得人负责继续支付(对被拆迁人应负的责任),尚未发生或超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村社区元岗旧村及周边成片更新改造项目的批复》核定成本的部分,未来经黄埔区城市更新局会同云埔街道办事处认定后,由竞得人支付给刘村社区元岗经济合作社。

(八)竞得人需承担元岗车辆段盖板及因盖板上盖综合开发导致增加的盖下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建设费用暂定价74355.81 万元人民币,已在土地出让价款中扣减)。上述配建工程应以项目概算财政评审价作为投资控制依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报区财政部门进行财政评审,若财政评审决算价少于上述暂定金额的,竞得人须向出让人补缴差额部分的土地出让金,若财政评审决算价大于上述暂定金额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超额部分的费用。该盖板工程竣工验收后,盖板资产归黄埔区政府所有,由竞得人办理移交手续。

(九)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十)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其中,垃圾压缩站、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消防站、派出所、燃气设施和燃气抢险点、公交首末站、党群服务中心、雨水调蓄设施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取得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城市更新改造的安置房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十一)规划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计布局及装修标准,统一按照卫生部门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标准执行,并在住宅项目移交前完成验收及移交。

(十二)红线内有现状d300 污水管和600×500雨水渠,受让人应充分综合考虑地块排水及建设需求,如需迁改涉及的市政雨水设施,请制定迁改方案报广州科学城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审查后方可实施,迁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三)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在地块设计方案中落实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十四)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十五)竞得人须合理优化建筑布局,确保建筑室内噪声达标。

(十六)竞得人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AG0224009地块、AG0224010 地块、AG0224019 地块分别需在地块低洼处设置不小于5214立方米、916立方米、267平方米的雨水调蓄设置,设施占地面积不小于5214平方米、916 平方米、267平方米(按 1 米水深计)。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限地价+摇号”原则确认竞得人。

(一)本次出让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136718.9万元,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格幅度为1000万元,最高竞价次数为18次。

(二)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24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24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24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4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9日17时;

(六)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9月4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如受让人需在不同规划单元之间建设空中连廊或地下连接体的,受让人编制的项目整体建筑设计方案经批准后,项目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保持不变的,对批准的整体建筑设计方案涉及规划单元之间的空中连廊或地下连接体部分,受让人凭整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可向出让人申请办理签订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经出让人审定,对空中连廊中非营利性不计算容积率的部分按划拨方式处理,不涉及计收土地出让金;对地下连接体部分,按独立评估的土地市场价格计收土地出让金,不采用按首层用途相应比例计收的方法。

(三)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八)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8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十一)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照成交价款的50%缴交首期土地出让金,余款在2023年11月25日前缴清,并按规定缴交利息及契税等费用。

(十五)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36个月内竣工。

(十六)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电话:(020)82119310;联系人:倪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82208656;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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