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25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富昂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工187621717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洪泽湖湿地水生植物园修复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3-01-2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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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7258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2023-01-31 00:00:00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江苏省
  • 招标产品: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
  •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其他工程;其他服务;

洪泽湖湿地水生植物园修复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258001001

1. 招标条件

洪泽湖湿地水生植物园修复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由 江苏省林业局 以 苏林计【2 022 】3 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1.2建设规模:设计范围 65548 ㎡(98.3 亩),其中核心景观区约 60 亩。包含园区的总体景观策划、全园自然科普系统设计、采购、施工等。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计划总投资约659万元。

2.1.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时间)。

2.1.5其他:

2.1.5.1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2.1.5.2付款方式:

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且通过招标单位图审后付合同设计费的 80%,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施工总工程量的60%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完成施工总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结算价经审计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优化初步设计方案;勘察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报批、移交、备案、保修服务。(如有局部优化,设计、采购、施工按优化方案实施)。

设计部分包括:全园的整体景观、步道、节点、园林绿化按照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提升,重点部分为全园的自然科普解说系统,包含科普系统总体策划、重要节点科普解说文案、科普互动设施、平面、手绘优化及深化设计,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不超出招标范围的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经招标单位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质保(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座椅等户外园林小品、定制化自然科普解说牌、导览设施、垃圾桶、二次深化的艺术小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1.1投标人施工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1.2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 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具备 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

3.2.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4其他条件:

3.4.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是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2个;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 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4.5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各方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企业法人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格式附后。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3.4.6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方法及费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1月31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都具备CA加密锁,且将相关资料材料的原件上传至诚信库中以便资格审查)。

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特别提醒:牵头人报名时请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录入报名系统中,建议报名前详细咨询软件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的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成员单位而导致的无法通过诚信库获取成员单位资格审材料和投标材料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联合体报名操作属于不可逆操作,请务必咨询软件公司详细报名程序后进行网上报名)。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28日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富昂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地 址:泗洪县中央公馆南门向西200米(6-23三楼)

联系人:许志敏

联系人:董工

电 话:15850400608

电 话:1876217173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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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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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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