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防尘网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7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5250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健0315-885374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俸永0315-53096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防尘网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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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250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防尘网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防尘网采购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防尘网采购招标。 2.1.2项目地点: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 2.1.4交货期:本次2个标段甲方发出订单后30天内到货。 2.1.5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国家下发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 2.1.6最高限价:1标段按限价2.88元/平米(不含税),预计量250000平米测算,计划投资72万元(不含税),2标段按限价2.40元/平米(不含税),预计量250000平米测算,计划投资6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曹妃甸港联运码头有限公司防尘网年度供货单价采购公开招标。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生产厂家 预计数量 限价 税率 1标段防尘网 尺寸16m*25m 不低于2000目,高密度聚乙烯原生料5000S, 平米 \ 250000 2.88元/平米 13% 6针,带加强筋 防尘网颜色:绿色,圆丝,重量不低于100g/m22标段防尘网 尺寸16m*25m,120g/㎡,不低于2000目,全新聚乙烯5000s原生料, 平米 \ 250000 2.40元/平米 13% 6针,扁丝,颜色:绿色备注:(预计量为招标预估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数量为准,招标人对具体采购数量不做任何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防尘网销售业绩。注:若为代理商投标,业绩要求为代理商销售本次投标品牌的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若未完成2023年财务审计或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9 09:00 至 2024-12-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1)投标人报名时须上传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相关业绩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以下资料:1、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3、代理商的营业执照;4、代理商的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02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形开标地点为曹妃甸区昱海澜湾F区1-1号楼岚枫酒店十二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企业 CA 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企业 CA 有一定周期。如有疑问请拨打河北 CA 客服热线:400-707-3355。注:①河北 CA 首次办理费用为 490 元(一年),年服务费 200 元每年。②如果潜在投标人已经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平台均可支持 CA 证书互认:企业 CA(电话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邢俸永,联系电话:0315-5309616,电子邮件:hxzb0315@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5-8853767、0315-8853747 电子邮箱:cfdgzb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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