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绵竹铭锋置业有限公司关于绵竹市城镇垃圾收转运一体化体系建设项目(三期)设备其他工程的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022023000013
预算金额117.9万元
招标公司绵竹铭锋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838-620266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8-87427277
中标公司武汉世纪章发环卫用品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绵竹市城镇垃圾收转运一体化体系建设项目(三期)设备评标结果公示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绵竹市城镇垃圾收转运一体化体系建设项目(三期)设备 | ||
项目业主 | 绵竹铭锋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38-6202660 |
招标人 | 绵竹铭锋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8-6202660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7427277 |
开标地点 |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 | 开标时间 | 20231115 - 09:30:00 |
公示期 | 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2482045.80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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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名 | 武汉世纪章发环卫用品有限公司 | 2357944.76 | 2357944.76 | 91.40 |
2 | 第二名 | 成都市顺风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 2357957.30 | 2357957.30 | 85.80 |
3 | 第三名 | 四川新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65780.00 | 2365780.00 | 84.47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武汉世纪章发环卫用品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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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成都市顺风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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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新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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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武汉世纪章发环卫用品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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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 | 20230626 | 20230827 | 状况良好已验收交付使用 | 3745480.00 | / |
武汉欣兴锦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四分类垃圾亭、塑料桶采购 | 20231031 | 20231110 | 正在生产中 | 121000.00 | / |
大悟县四姑镇人民政府 | 大悟县四姑镇垃圾分类项目设备采购 | 20210118 | 20210311 | 状况良好已验收交付使用 | 1598800.00 | / |
黄石市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黄石港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工程项目 | 20220407 | 20220715 | 状况良好已验收交付使用 | 1248000.00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武汉世纪章发环卫用品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武汉世纪章发环卫用品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成都市顺风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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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侨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姚安县智慧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车、垃圾桶采购项目 | 20221223 | 20230518 | 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YNHYZB2022034-CXYA;(二)预算金额: 520.00 万元;(三)最高限价: 520.00 万元;(四)采购需求: 自装卸式垃圾车 7 辆,压缩式垃圾 3 辆、五分类垃圾分类亭 70 套、240L 铁质垃圾桶 340 个、660L 铁质垃圾桶 700 个、不锈钢两分类垃圾箱450套,(五)合同履行期限: 50 日历天 。 投标人履约情况:履约完成情况良好 | 4399200.00 | / |
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犀浦街道生活垃圾收集点整治提升项目 | 20210819 | 20210922 | 项目概况:(一)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部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犀浦街道生活垃圾收集点整治提升项目。(二) 采购预算:117.9046 万元。(三)最高限价: 117.9046 万元。(四)采购内容:大型分类收集点 7 个,小型分类收集点 21个,240L 塑料垃圾桶 325 个,废旧垃圾池(房) 拆除。 投标人履约情况:履约完成情况良好 | 1127000.00 | / |
内江市 市中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江市 市中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中区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提档升级采购项目 | 20230609 | 20231108 | 项目概况:(一)招标编号: N5110022023000013;(二)招标项目: 内江市 市中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中区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提档升级采购项目;(三)投标最高限价:6814100.00 元;(四)采购需求:采购生活垃圾分类设备 1 批(详见附件) | 6497700.00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成都市顺风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成都市顺风环卫设施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新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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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 年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第三包) | 20211229 | 20220119 |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1 年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第三包)。2、采购人:绵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招标内容:绵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采购一批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如下:第三包:智能垃圾收集箱,预算金额:40 万元。二、履约情况:履约完成,本项目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完成所有产品的送货、安装、验收等。 | 399825.00 | / |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休息亭采购项目 | 20210816 | 20211124 |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休息亭采购项目 2、采购人: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项目地点:泸县。4、招标内容:休息亭采购,一项二、履约情况:履约完成,本项目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完成所有产品的送货、安装、验收等。 | 2198954.00 | / |
广汉市汇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汉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设备采购(第八批) | 20221108 | 20221127 |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汉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设备采购(第八批)。2、采购人:广汉市汇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项目地点:广汉市。4、招标内容:第 1 包:无人值守垃圾分类亭,最高限价¥900.00万元,用途:城区非智能垃圾亭,城区布点后,剩余部分用于乡镇。二、履约情况:正在实施当中。 | 8730000.00 | / |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罗江区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20200907 | 20201209 |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罗江区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人: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项目地点:德阳市罗江区。4、招标内容: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罗江区垃圾桶、垃圾亭及垃圾车等项目。二、履约情况:履约完成,本项目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完成所有产品的送货、安装、验收等。 | 4064100.00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新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新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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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387900.00元 | 2387900.00元(无) | 82.93 |
四川亿顺峰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2358350.00元 | 2358350.00元(“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提供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或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0.00 |
成都佳林园公用设施有限公司 | 2357944.87元 | 2357944.87元(无) | 83.60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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