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美兰区东寨港水域渔船临时停泊点升级改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及海洋现状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shb-20240418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伍工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符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美兰区东寨港水域渔船临时停泊点升级改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及海洋现状调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HB-20240418
项目名称:美兰区东寨港水域渔船临时停泊点升级改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及海洋现状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寨港水域渔船临时停泊点10个,分别为美兰区演丰镇4个(林市、河港、东排、桂南)、三江镇6个(和公西、沙土园、溪头、三江大坝、竹山、贝坡),拟对上述10个停靠点进行升级改造。为推进项目实施,拟对美兰区东寨港水域渔船临时停泊点升级改造项目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及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工作。
本项目预算金额:¥1,350,000.00元。其中A包(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预算金额:¥800,000.00元;B包(海洋现状调查)预算金额:¥550,000.00元。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A包: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提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环境影响报告(送审稿)》。B包: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提供所有调查分析报告、报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包:供应商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包: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电子版信息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获取(各包售价300元)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 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提供的附件《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8号3楼306办公室        
联系方式:伍工 0898-65373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            
联系方式:符工 0898-68602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  0898-6860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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