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建工系实训设备采购(GXZC2019-C1-000077-ZDPA)的成交公告
金额
105.9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19-c1-000077-zdpa
预算金额105.9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舟0772-2727363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俊0772-3311593
中标公司广西博童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5.9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建工系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9-C1-000077-ZDPA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19-C1-000077-ZDPA

项目名称:建工系实训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冯俊

联系方式:0772-331159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沙塘镇君武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舟 联系电话:0772-272736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柳北区雅儒路470号5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冯俊 07723311593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XZC2019-C1-000077-ZDPA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8日

成交日期:2019年11月07日

总成交金额:105.94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博童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3-1号欧景城市广场Tl-0907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伍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1,059,45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65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艳松、黄鑫海、罗炳华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建工系实训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成交原则及采购人确认,现将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建工系实训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GXZC2019-C1-000077-ZDPA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全站仪 14台,电子水准仪4台,GPS-RTK 5台,测绘数字化地籍成图系统3套,室内P2.5全彩屏1块,电脑3台,图形工作站6套,保险柜3个,黑白激光打印机4台,空调5台,课桌30张,课桌椅60张,桌子4张,椅子4张,阅读桌子2套,实木沙发、茶几2套,文件柜6个,设备器材柜17个,书架7个;具体服务内容以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为准。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0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9年11月7日

2、评标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厅(柳州市雅儒路470号富康雅居5栋)

3、谈判小组成员:李艳松、黄鑫海、罗炳华。

五、采购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博童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3-1号欧景城市广场Tl-0907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伍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1,059,450.00 );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柳州市沙塘镇君武路168号

联系人:陈舟 联系电话:0772-2726098

2.采购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雅儒路470号富康雅居5栋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冯俊,0772-3311593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9851

七、收费金额: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伍拾肆元整(¥15654.00);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说明:

公告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一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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