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f2021062100532
预算金额54.2万元
招标联系人易正光
中标公司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54.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F202106210053-1

采购人(全称): 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鹅秀东片区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和规划调整论证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F2021062100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鹅秀东片区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和规划调整论证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542000
 合计金额小写: 54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肆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规划修改范围

鹅秀组团拟分为两个片区。一是兴联片区,调规范围位于天鹅大道以南、植基路以西、极目楚天及周南路以东、登铭路以北;二是植基路西侧片区,调规范围位于位于植基路以西、高冲路以南、为学路以北、秀东路及文慧路以东。主要涉及地块为J06-B08、J06-D27、J06-D49-01、J06-D49-02、J06-D49-03、J06-D63、J06-D65-01、J06-D68、J06-D64、J06-D71、J06-D72、J06-D71-1、J06-D67、J06-C06共计14个地块,总面积32.56公顷。

(2)规划内容与深度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待项目背景、拟调规地块位置与范围、用地权属等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分析拟调规地块现状情况,总结现状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规划修改需要改善内容。

(二)原控规及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

梳理分析相关规划要求,包括原控规片区人口规模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城市总体规划对片区的要求,中小学专项规划、片区城市设计、五线控制等片区地块的要求。

(三)修改要求、理由及依据

提出控规修改理由、调规的主要依据与修改要求,以及进行修改的相关依据,对调整指标进行复核。

(四)修改论证

根据长沙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等,论证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开发强度调整等修改的可行性。预测规划人口变化,按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长沙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等论证对中小学、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等需求与配套的影响;分析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调整,论证交通出行变化与周边道路交通承担能力;论证控规修改产生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需求,以及带来的环境影响、城市景观和业主或周边已实施项目的影响。对以上产生的影响,提出处理措施。

[if !supportLists](五)[endif]模拟方案

编制地块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完成地块建筑布局,综合考虑建筑退界、道路交通组织、空间布局、景观设计、日照分析等,合理反馈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密度、绿地率等指标。验证地块控制指标的可行性,并且通过立体空间形态规划、日照分析、沿街里面控制等,提出地块城市设计控制要求。

(六)论证结论

(3)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论证报告和调整前后对比图,模拟规划方案论证纳入修改论证报告,成果提交两套纸质成果和两套电子光盘数据。

论证报告:详细说明论证的全过程,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会议文件和政策文件等,文件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

调整前后对比图:由湘源控规软件绘制,并符合标准化入库要求。

本项目成果的内容和深度需达到《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郭皓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7-29 —— 2021-12-30
3.2 履行地点: 开福区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提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9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完成专家论证审查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市资规局审批通过并完成控规修改入库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天心支行(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430017970610500021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达到概念性规划深度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4)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做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但因乙方违约或乙方设计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而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或终止合同的除外。

(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法人签字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经双方确认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金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
法定代理人: 范晓军 法定代理人: 易正光
委托代理人: 程女士 委托代理人: 郭皓
电话: 0731-84228312 电话: 0731-85518058
传真: 0731-84228312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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