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禹州市分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自动化智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378.5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zb-2023-1123
预算金额378.59万元
招标公司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女士
中标公司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78.59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步岭
公告正文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的委托,就“禹州市分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自动化智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3年烟叶收购自动化智能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DXZB-2023-1123
3、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范坡烟站的烟叶收购实际需要,升级全自动化智能收购系统及设备施。拟采购的范坡烟站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分为软件部分、专业化分级部分、自动化仓储系统和集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示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和《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
评标地点: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万基大厦19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司化伟、朱丽、和光辉、刘广会、赵军杰、推荐司化伟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五、中标人:
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3785990.00元
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号401-404、501、503、504室
联系人:刘步岭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
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阳翟大道61号
联系人: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元鼎国际B座1612室
联系人:蔡女士
七、公示期: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8日
八、备注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3年烟叶收购自动化智能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DXZB-2023-1123
3、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范坡烟站的烟叶收购实际需要,升级全自动化智能收购系统及设备施。拟采购的范坡烟站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分为软件部分、专业化分级部分、自动化仓储系统和集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示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和《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
评标地点:许昌市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万基大厦19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司化伟、朱丽、和光辉、刘广会、赵军杰、推荐司化伟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五、中标人:
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3785990.00元
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号401-404、501、503、504室
联系人:刘步岭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烟草公司禹州市分公司
地址:禹州市夏都街道阳翟大道61号
联系人:蔡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元鼎国际B座1612室
联系人:蔡女士
七、公示期: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8日
八、备注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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