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4674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区2024年辖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4-17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孔先生0375-76652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希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女士137818234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区2024年辖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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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4-17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华区2024年辖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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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新华区辖区内的建筑工地的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巡查服务; (2)服务期限:一年;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 3.8、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方式:0375-76660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曙光街西段 | |||||||||||||||
联系人:孔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76652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希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五一路街道矿工路中段132号五一路办事处4楼407 | |||||||||||||||
联系人:关女士 | |||||||||||||||
联系方式:137818234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关女士 | |||||||||||||||
联系方式:1378182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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