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冀东挖掘机、碎石锤租赁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蒙古冀东挖掘机、碎石锤租赁招标
发布时间:2022-12-14 09:27:25
招标基础信息
编号:CNM-ZB-2022-0093
标书号:CNM-ZB-2022-ZL-002
招标单位: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2-12-19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2-12-20 09:30:00
开标时间:2022-12-20 09:30:00
招标类别:其它
期望收货日期:2023-01-01 - 2023-06-30
收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鑫川工业园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无需缴纳
物料清单
详情描述
一、项目详情: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挖掘机、碎石锤租赁进行招标,360车型挖掘机6台,485车型挖掘机1台,配备司机,带不低于165碎石锤、铲斗,作业于武川明阳山矿区,内容包括明阳山矿区边坡治理以及石灰石碎石作业及临时安排的其它作业任务。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二、入围审核条价:
1、凡具有机械设备租赁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报名通过审核后,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平台网址:http://cg.jdsn.com.cn/。
四、租赁内容:
1、依据甲方生产需要乙方提供360车型挖掘机6台,485车型挖掘1台,预估数量,以实际租赁数量、租赁时间结算,带不低于165碎石锤、铲斗。
2、挖掘机有足够的挖掘、碎石能力,每月运转率保证100%,达不到要求加班完成。
3、驾驶员必须具备应的资质,持证上岗。
4、司机必须投保不低于150万元保额的意外保险。
5、乙方进厂作业碎石锤设备数量以甲方通知要求为准,甲方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进行调整,乙方需备有充足设备满足甲方需要。
6、乙方挖掘机碎石设备、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矿山生产管理人员调度、指挥。
7、乙方挖掘机、碎石设备执行12小时作业制,包括加油、日常保养、司机吃饭等时间,每台设备单日有效作业时间不得低于10小时。
8、乙方挖掘机、碎石设备柴油由甲方矿山运行部提供,油箱上锁,钥匙由甲方人员保管,设备加油时甲方管理人员负责到场开锁加油。设备每天收车后由矿山运行部指定停车地点,无故车辆不得离开厂区,确需出厂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
9、乙方碎石锤钎头磨损2/3时或每使用3个月(已先到者为准)必须更换新钎杆。
10、在治理过程中甲方因特殊原因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作业,费用按照实际作业时间结算。
11、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每月作业时间不足,乙方必须增加设备补齐不足的时间,甲方不再支付增加设备的费用。
五、租赁工期:从2023年1月1日之期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计6个月。
六、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次月初乙方根据甲方的考核结果及结算单开具同等金额且符合税法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当月挂账次月支付。
2、以实际进厂时间、设备数量结算;因甲方实际生产变化等需要,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结算租赁费,单日作业时间不足10小时按实际作业时间计算,月作业时间按单日作业累计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停机时间扣除费用(每小时费用=单价/日历天/10)。
七、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鑫川工业园区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投标人本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则视为认同本次开标会结果。
八、请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作标书,将盖章、签字的有效电子版标书上传阳光平台。
联系人
吴越 18148261144
发布时间:2022-12-14 09:27:25
招标基础信息
编号:CNM-ZB-2022-0093
标书号:CNM-ZB-2022-ZL-002
招标单位: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2-12-19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2-12-20 09:30:00
开标时间:2022-12-20 09:30:00
招标类别:其它
期望收货日期:2023-01-01 - 2023-06-30
收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鑫川工业园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无需缴纳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
挖掘机、碎石锤租赁 | 租赁 | 无 | 1 | 项 | 电汇承兑等 | CNM1 |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武川) | 无 | 无 | 6% (增值专票) |
详情描述
一、项目详情: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挖掘机、碎石锤租赁进行招标,360车型挖掘机6台,485车型挖掘机1台,配备司机,带不低于165碎石锤、铲斗,作业于武川明阳山矿区,内容包括明阳山矿区边坡治理以及石灰石碎石作业及临时安排的其它作业任务。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二、入围审核条价:
1、凡具有机械设备租赁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报名通过审核后,在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平台网址:http://cg.jdsn.com.cn/。
四、租赁内容:
1、依据甲方生产需要乙方提供360车型挖掘机6台,485车型挖掘1台,预估数量,以实际租赁数量、租赁时间结算,带不低于165碎石锤、铲斗。
2、挖掘机有足够的挖掘、碎石能力,每月运转率保证100%,达不到要求加班完成。
3、驾驶员必须具备应的资质,持证上岗。
4、司机必须投保不低于150万元保额的意外保险。
5、乙方进厂作业碎石锤设备数量以甲方通知要求为准,甲方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进行调整,乙方需备有充足设备满足甲方需要。
6、乙方挖掘机碎石设备、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矿山生产管理人员调度、指挥。
7、乙方挖掘机、碎石设备执行12小时作业制,包括加油、日常保养、司机吃饭等时间,每台设备单日有效作业时间不得低于10小时。
8、乙方挖掘机、碎石设备柴油由甲方矿山运行部提供,油箱上锁,钥匙由甲方人员保管,设备加油时甲方管理人员负责到场开锁加油。设备每天收车后由矿山运行部指定停车地点,无故车辆不得离开厂区,确需出厂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
9、乙方碎石锤钎头磨损2/3时或每使用3个月(已先到者为准)必须更换新钎杆。
10、在治理过程中甲方因特殊原因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作业,费用按照实际作业时间结算。
11、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每月作业时间不足,乙方必须增加设备补齐不足的时间,甲方不再支付增加设备的费用。
五、租赁工期:从2023年1月1日之期至2023年6月30日止,预计6个月。
六、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次月初乙方根据甲方的考核结果及结算单开具同等金额且符合税法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当月挂账次月支付。
2、以实际进厂时间、设备数量结算;因甲方实际生产变化等需要,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结算租赁费,单日作业时间不足10小时按实际作业时间计算,月作业时间按单日作业累计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停机时间扣除费用(每小时费用=单价/日历天/10)。
七、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鑫川工业园区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投标人本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则视为认同本次开标会结果。
八、请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作标书,将盖章、签字的有效电子版标书上传阳光平台。
联系人
吴越 1814826114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