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96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687
预算金额96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祖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红135152379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0]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0337006687 | 项目名称 | 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337006687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 | ||||||||||||||||||||||||||||||||||||||||||||||||||||||||||||||||||||||||||||||||||||||||||||||||||||||||||||||||||||||||||||||||||||||||||||||||||||
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清发改复【2024】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江街道办事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安排(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解放西路与规划中的勤政路西北侧;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1893平方米,拟建设两栋建筑物(含部分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2452.96平方米,建筑内包含老年活动室、影音室、图书浏览室、医疗康复室、老年活动场所等功能室,配套实施给排水、道路、绿化等。2.1.3合同估算价:约964万元;2.1.4工期要求:2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26日;2.1.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南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其他要求:3.6.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6.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6.3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6.4投标人近2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3.6.5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均未处于不合格状态。3.6.6投标人本次投标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3.6.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6.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②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6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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