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联系人杜端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玉香0527-843990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关于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豫发改投资【2023】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位于宿迁市境内,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河流生态缓冲带强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约4127万元。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施工主要内容: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其中护岸修护1.5km;河流生态缓冲带强化工程,其中构建生态沟渠8条,长1.32km,新建提升泵站1座,湿地维护道路3.14km,建设相关附属工程等。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所有工程(含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建设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监理服务期约10个月(不含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审定价*1.5%,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22分;2.单位业绩:4分;3.总监:3分;4.资源配置:36分;5.监理大纲:3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
联系人:杜端阳
联系电话:0527-844655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高玉香 司帅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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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关于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豫发改投资【2023】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位于宿迁市境内,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河流生态缓冲带强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约4127万元。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施工主要内容: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其中护岸修护1.5km;河流生态缓冲带强化工程,其中构建生态沟渠8条,长1.32km,新建提升泵站1座,湿地维护道路3.14km,建设相关附属工程等。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宿迁市宿豫区顺堤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所有工程(含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建设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监理服务期约10个月(不含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审定价*1.5%,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商务:22分;2.单位业绩:4分;3.总监:3分;4.资源配置:36分;5.监理大纲:3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商务评分 标准 | 信用等级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应用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分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3分 |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监理费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审定价*1.5%,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基本分13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0.05个百分点(如报价费率为1.45%)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15分。 以上分值采用内插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 15分 | ||
单位业绩 评分标准 | 单位业绩 | 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 | 4分 | |
总监评分 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 (1)年龄60周岁以下加1分,60周岁以上不得分。 (2)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总监或副总监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有1项得2分,最多得2分。 | 3分 | |
2.2.4(2) | 资源配置 评分标准 | 监理机构设置(框图)、人员岗位配置与职责、人员名单及进场计划 | (1)监理机构设置(框图)1分; (2)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编排的监理人员进场计划以及岗位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4分,其余酌情扣分。 | 5分 |
办公资源投入 | 根据拟投入现场的办公设施、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的数量、种类及性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判。 合理得4分;较合理得2分,其余酌情扣分。 | 4分 | ||
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 (1)专业方面: ①监理人员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均应配备不少于一名的水利监理工程师(以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配齐得8分,每缺1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 ②配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1名的,得2分。提供证书。 ③配备园林专业人员1名,得2分。提供职称证或资格证或毕业证书。 (2)职称方面:监理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名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书。 | 22分 | ||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根据拟投入现场的检验检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及性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判。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5分 | ||
2.2.4(3) |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 整体评价 | 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针对性强得5分,否则酌情赋分。 | 5分 |
质量、投资、进度监理措施 | 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理解深刻、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5分,否则酌情赋分。 | 5分 | ||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 | 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当、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赋分。 | 5分 | ||
平行检测方案 | 平行检测项目内容完整,控制点合理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 4分 | ||
旁站监理 | 需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设置合理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 4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对合同、信息管理的措施可行、针对性强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 4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完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4分,否则酌情赋分。 | 4分 | ||
工程档案管理方案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与方案好得1分,统筹施工及监理工作报告措施与方案好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 2分 |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建议切合本工程实际,对工程实施有帮助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 2分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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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
联系人:杜端阳
联系电话:0527-844655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高玉香 司帅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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