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项目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燕山道(北环路-建设路)道路改造工程(第1标段)、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泰山道(北环路-渤海路)道路改造工程(第2标段)、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中华路、渤海路等道路坑槽修补(第3标段)、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任丘市城区背街小巷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第4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史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大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盼婕0311-888121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招标规模:
2.2.1燕山道(北环路 - 建设路):( 1 )燕山道(北环路 - 建设路)长约 3520m ,对机动车道路面铣刨罩面( 2 )燕山道(裕华路南侧 310m- 建设路)长约 660m ,对西侧非机动车道路面铣刨罩面( 3 )对车行道范围内的现状检查井井盖进行抬升,更换现状混凝土井盖及雨水篦子( 4 )道路改造完成后施划道路标线及停车位,对现状车位传感器进行拆除并恢复。
2.2.2泰山道(北环路 - 渤海路):( 1 )泰山道(北环路 - 渤海路 ) 长约 4230m ,对机动车道路面铣刨罩面( 2 )泰山道(中华路 - 雁翎公园)长约 2620m ,对两侧非机动车道拆除并新建,更换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一侧的路缘石,共两排路缘石( 3 )泰山道(油建路 - 雁翎公园)长约 1520m ,对两侧人行道拆除并新建,更换树池边框及人行道外侧路缘石( 4 )泰山道(雁翎公园 - 渤海路)长约 570m ,对东侧非机动车道路面铣刨罩面,西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拆除并新建,更换西侧树池边框及人行道两侧路缘石( 5 )泰山道(北环路 - 建设路)精品景观修整( 6 )对车行道范围内的现状检查井井盖进行抬升,泰山道(中华路 - 渤海路)段更换现状混凝土雨水篦子( 7 )道路改造完成后施划道路标线及停车位,对现状车位传感器进行拆除并恢复。
2.2.3坑槽修补主要对中华路、渤海路、燕山道、潜山道、北站路、昆仑南道、新华路等道路现状车行道及人行道局部破损部分进行挖补处理。
2.2.4背街小巷改造为物资局北小巷、鸟市小街等 11 条背街小巷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道路硬化、排水、绿化、亮化等。
2.2.5本次管道疏通及清淤工程主要对昆仑道(北站路—东风路)西侧污水主管道、东风路(昆仑道—东风路泵站)北侧污水主管道、会战道(北站路—希望路)污水主管道、希望路(会战道—三号泵站)污水主管道、渤海路(燕山道—会战道)北侧雨水管道、昆仑道(北站路—渤海路)两侧雨水管道、商业街(潜山道—会战道)北侧雨水管道、会战中道(建设路—裕华路)雨水、污水管道疏通、渤海路南侧(商贸城北口 - 局机关菜市场对面)雨水管道、北站路西侧(昆仑道 - 世纪商贸城)雨水管道、潜山道(渤海路 - 华油第一中学)雨水管道、渤海路(渤海路桥 - 扁鹊大道)污水管道、东风路北侧(东风路桥 - 扁鹊大道)雨水管道及炼油厂南侧排渠(华山道东侧盖板渠—工业道)进行清淤疏通。
2.2招标范围: 燕山道(北环路-建设路)、泰山道(北环路 - 渤海路)、中华路、渤海路等道路的改造;鸟市小街 ( 建设路 - 渤海路)、肖楼村村东小巷、西关小巷(裕华菜市场南)、杨家园小巷(妇幼东侧)、东关桥东侧小巷、物资局北小巷、供应小街、二中小路等道路改造;城区道路河渠清淤、雨水污水排水管线疏通及清淤工程等, 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任丘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5个标段
第1标段: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燕山道(北环路-建设路)道路改造工程
第2标段: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 泰山道(北环路-渤海路 ) 道路改造工程
第3标段: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 中华路、渤海路等道路坑槽修补
第4标段: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任丘市城区背街小巷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第5标段:任丘市城区老旧道路及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任丘市城区清淤、排水管线疏通工程
2 .8 本项目采用 “双盲”形式评审。
2.9 评标委员会人数:5 人 招标人代表 1 名和评标专家 4
名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评标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0 根据《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广实行减免保证金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通知》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代替。(针对本项目第1、2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格要求
3.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 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单位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3年 7 月-2023年 9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投标人有劳动合同关系,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3年 7 月-2023年 9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5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
3 .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投标单位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3年 7 月-2023年 9 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8须提供20 2 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 .1.9 本项目 (第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第3、4、5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划型标准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 .3具备资格的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5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之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剩余的标段中仍然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为:1至 5 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9 日 00时00分 至2023年 10 月 13 日 23 时至 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一律通过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录查看。
4.2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3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5 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 780 - 9998
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 通过惠招标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提交, 应在递 交 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提出。 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电子平台的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使用单位 CA 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电子招投标
7.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通过 “ 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投标人须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惠招标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及影响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考察
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前三名 排序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进行面试,对涉及企业实力、业绩、资金(现金流量、贷款到期风险等)、自有机械设备、财务银行资料、数据,涉及诉讼事项,三年内有无违法、失信等进行查证、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人员非本单位人员的、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有在建工程的及其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排序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从严从重,查处标后违约违法行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违约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将投标人列入任丘“失信黑名单”,凡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或有列入“失信黑名单”个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 河北大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任丘市渤海路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592号留营商务楼B座912
联 系 人:史军 联 系 人:陆盼婕
电 话:0317-3330822
电 话: 0311-8881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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