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90673834
预算金额38650.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5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文化创意活力区,东至文竹街、规划路,西至迎春街、桂花街,南至白松路,北至金桔路。
招标人名称
沈阳华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苏家屯迎春街文化创意活力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1009067383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613631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3.3平方千米,主要分为九个部分。1、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41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2、文化创意产业园:用地面积224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6607平方米;3、中小学校:用地面积1572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总建筑面积99526平方米;4、文体中心:新建文体中心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地上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5、安置房:用地面积约39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09500平方米;6、道路工程:新建、改建道路43条,总长度28950米,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其中新建道路30条,长度15950米,改建道路13条,长度13000米;7、浑南干渠绿地提升工程:改造面积约344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8、口袋公园:新建面积约189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9、排水泵站: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包括改造泵站1座,新建雨水泵站1座。
标段(包)名称
苏家屯迎春街文化创意活力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老旧小区改造、文化创意产业园、道路工程、绿地提升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9067383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独立投标人或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格要求: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并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③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包括老旧小区改造、文化创意产业园、道路工程、绿地提升工程。
(1)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包括白松路12栋住宅楼;
(2)文化创意产业园,用地面积22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607平方米,主要包括文创工坊、文创集市、汽车主题展览馆、设计师办公室、运动空间、LIVEHOUSE及配套设施等;
(3)道路工程,总里程3.1公里,包括迎春街(改造40米)1条道路;
(4)迎春街浑南干渠防护绿地提升改造工程-南区南段,用地面积约79885平方米,包括迎春街浑南干渠防护绿地提升改造工程-南区南段(一期)、迎春街浑南干渠防护绿地提升改造工程-南区南段(二期)。
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建设、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及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测量放线、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各项检验试验检测、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等,以及需要承包人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发包人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3-31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7-03-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通过项目经理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 (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5)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须提供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
合同估算价
38650.67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时具有投标人资质条件①、②、③资质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投标人资格条件①、②、③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6家(含牵头人)。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2-22 00:30至2024-02-28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15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3-15 01: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一、施工负责人:1.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无在建工程或不良行为记录;(4)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和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与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2.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无在建工程或不良行为记录;(4)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与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二、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三、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四、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以下为最低要求: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名、勘察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1名,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1名(可由EPC项目经理兼任、不可由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1名(不可由EPC项目经理、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技术负责人1名、建筑专业施工员2名、市政专业施工员2名、造价工程师1名、安全员3名、质检(量)员2名、劳务员或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或上岗或从业证书。五、工期:1.各单体项目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数:勘察、设计(方案、初设及概算、施工图)文件编制及按照评审意见修改时间累计不超过60日历天。2.各单体项目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1)老旧小区改造:180日历天;(2)文化创意产业园:365日历天;(3)道路工程:180日历天;(4)绿地提升工程:90日历天。3.以上工期为本项目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六、信誉要求:1.企业近3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查询的不良行为中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提供网站截图);2.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近3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查询的不良行为中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提供网站截图)。七、其它要求:1.外省企业须按照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八、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沈阳市苏家屯区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于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89810366
招标人
沈阳华展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葵松二路7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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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hzjtzb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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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ghzbvip3@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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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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