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2024年国企上云迁移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1245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服务地点:珠海市;
1.1.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1.3预算金额:¥65250.00元(不含税),¥69165.00元(含税);
1.1.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选1家供应商为车辆系统、中控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云迁移至天翼云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增值税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应答报价表》,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的,或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1年03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网络系统集成类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01日以后任意阶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应答人),另还须配备至少2名项目团队成员。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3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谈判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8日08:30至2024年03月29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链捷招”中国通服电子招标系统。
3.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链捷招”中国通服电子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ztf/Index.jsp)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ztf/Index.jsp),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注册指引,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我要报名,检索本项目并点击标书购买。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子账号支付(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链捷招客服热线:020-83806127。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链捷招”中国通服电子招标系统(https://zb.chinaccsscm.cn/ztf/Index.jsp)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
3.4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04月07日14:30,递交地点为广东省珠海市香华路198号珠海信息大厦一楼(可邮寄)。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报价人将进行远程唱价,相关视频会议链接将在唱价时间前10分钟发送至各报价人邮箱,请注意查收。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应答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陈芯如
电 话:18102512376
电子邮件:chenxr@zjscs.com
标书售卖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3800940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34671(适用于标书购买、保证金、服务费)
7.2异议接收方式
一级异议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级异议处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经理
电 话:13392523073
电子邮件:wuxh20@chinatelecom.cn
三级异议处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6-3238882
邮箱:xueyx.gd@chinatelecom.cn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