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金额
197.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zfcg01045
预算金额201万元
招标公司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孙元坤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尊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关玲13893677719
中标公司甘肃德民康科贸有限公司19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2zfcg01045
二、项目名称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德民康科贸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绿地智慧金融城B41001002幢(写字楼)412室 |
197.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甘肃德民康科贸有限公司 |
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惠珍,李琪,杨春文,李光迪,张琪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2%
收费金额:2.373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东坪街536号
联系方式:0931-8828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尊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2624室
联系方式:13893677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玲
电 话:13893677719
附件下载 | |||
中小微.pdf中小微.pdf 分项报价.pdf分项报价.pdf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pdf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pdf |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
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2zfcg01045)
招
标
文
件
甘肃尊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须知......................................................................................-7-
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37-
第四章评审办法....................................................................................-59-
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6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0-
第七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特别提示:
请各参与项目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
定的交易程序完成各阶段的投标工作,及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甘肃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招标工
作。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09-20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zfcg01045
项目名称: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
预算金额:201.0(万元)
最高限价:201(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油品快速综合分析仪(近红外仪) | 1 | 套 | 1.满足T/CAQI232—2021《⻋⽤汽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要求。2.满足T/CAQI234-2021《车用乙醇汽油(E10)快速筛查技术规范》要求3.满足T/CAQI233—2021《⻋⽤柴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要求。 |
2 | 单波长X射线荧光光谱仪(硫、氯一体分析仪) | 1 | 套 | 1.满足T/CAQI232—2021《⻋⽤汽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要求。2.满足T/CAQI234-2021《车用乙醇汽油(E10)快速筛查技术规范》要求3.满足T/CAQI233—2021《⻋⽤柴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要求。 |
3 | 快速闪点测定仪(连续杯法) | 1 | 套 | 满足T/CAQI233—2021《⻋⽤柴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要求。 |
4 | 改装检测车 | 1 | 辆 | 1.长≥5300、宽≥1900、高≥2600,2. |
试验部分空间≥4.8平方米;3.国六排放标准、汽油自动挡、排量2.0T。4、设计需排除车内检验设备间互相干扰。 | ||||
注: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
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2:
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获得。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
子版操作说明”)。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
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以上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2-09-20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雁兴路68号)第六开标厅(网上开评标
系统(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
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
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
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
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东坪街536号
联系方式:0931-8828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尊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2624室
联系方式:13893677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玲
电话:13893677719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采购预算 | 201万元 | |
最高限价 | 201万元 | |
公告媒体 | 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1 | 采购项目 |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 | |
2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东坪街536号联系人:孙元坤联系电话:0931-8828811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甘肃尊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2624室联系人:关玲电话:13893677719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5 | 项目现场勘查 | 不组织 |
6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分包 | 不接受 |
9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9 | 核心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项 |
10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10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否 |
11 | 政府采购优先采 | 本项目不适用 |
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本项目不适用 | |
12 | 标的信息 | 油品快速综合分析仪(近红外仪)、单波长X射线荧光光谱仪(硫、氯一体分析仪)、快速闪点测定仪(连续杯法)、改装检测车所属行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0%。 | |
12 |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 |
12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否 | |
12 | 支持监狱企业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0%。 |
13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依照小微企业标准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
受政策。 | ||
14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 |
15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15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
15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6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 时间:2022-09-2010:00:00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雁兴路68号)第六开标厅(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
17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2-09-2010:00:00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雁兴路68号)第六开标厅(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开标仪式将通过钉钉视频会议同步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仅限一人加入)于开标前1小时申请加入钉钉会议群(群号:44767199),申请入群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姓名。工作人员将于开标前30分钟统一通过入群申请。 |
18 | 其他唱标内容 | 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 |
10.4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安排付款,卖方在要求付款
前,应向买方提供国家税务发票。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被要求按照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集成;
(2)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提供货物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
(4)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5)在双方商定的一定设备保修期限内对所供货物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但
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对买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直到
完全熟练操作仪器为止。
11.2卖方应提供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
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1.3卖方应提交与设备相符的中文(或双方同意的其他语言)技术资料,并
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
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0天内免费另寄。
11.4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发货。
12、质量保证期
12.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
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
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
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12.2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
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
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
赔。
12.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
力不受影响。
13、检验
13.1买方根据需要将派人参加中间监制和出厂验收或派代表参加交货地点
验收。
13.2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
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
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
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3.3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经过商检局或市场监管部门
检验,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
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根据第15条规定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4、服务
14.1在卖方的设备到达现场移交给买方之前,由卖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
由卖方承担。买方可提供存放地点。
14.2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卖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调试等
工作。
15、索赔
15.1如果卖方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
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
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
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
的其它必要费用,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赔偿买方损失。
(2)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
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
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失
无法计算时,按合同总价款的30%计算。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
证期。
15.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
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
时间,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有权从付款或卖方
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回索赔金额。上述款项不足以支付买方损失及其他费
用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另行支付。
16、保证与承诺
16.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集成没有设计、工程、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
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6.2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含有设计上和
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
16.3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和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使
用寿命期内,均能够满足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
16.4质量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
同时向卖方提供合理的机会来检查缺陷。
16.5卖方收到通知后应按附表6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所述时间内以合理的速
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
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卖方承担。
16.6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
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
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6.7本保证应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7、延期交货
17.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除卖方因不可抗力外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20条加收误期赔
偿。
18、延期付款
买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
19、验收和测试
19.1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
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卖方/厂家应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
数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根据情况向买方提供。
19.2货物抵达现场后,买方应尽快与卖方约定时间和地点开箱,对货物的规
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货物证明。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规格或数量与合同
不符,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9.3卖方对在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在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了安装、调试后,
由买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有关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见招
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9.4如果在合同质量保证期满前,买方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货物或其组成部分
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
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19.5卖方应保证全部设备都是原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的原装产品,设备的性
能指标和功能与卖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全一致,并提供网络设备软件的合法的许
可证。
19.6卖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设备(包括软/硬件)配置如存在任何遗漏,
影响到项目的实施,必须免费提供所缺部分,买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9.7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
他义务。
20、误期赔偿
除合同第21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
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
费按合同金额的3‰/天向卖方收取违约金。但违约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迟交
设备或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3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1、不可抗力
21.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
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
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
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21.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
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快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
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2、税费
卖方应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23、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前,由中标方向采购人指定账号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本项
目的履约保证金,设备安装调试至运行稳定,验收合格后,由买方向卖方一次性
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卖方不能按时或按照买方要求正常履约的,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
24、争端的解决
24.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5、违约终止合同
2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
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付
工程;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
25.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
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
似设备所超出的部分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6、转让与分包
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
务。
27、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该通知发送到本合
同所确认的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
28、合同生效及其它
28.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
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8.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
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本合同一式伍份,买卖双方各贰份,代理机构壹份。
附件1:开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附表2: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设备(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位为元。)小写:元大写:元整 |
附表3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
2、中小企业声明函(依项目类型选择填写,不享受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或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油品快速综合分析仪(近红外仪)型号:SHW-1000CZ单波长×射线荧光光谱仪
(硫氯一体分析仪),型号:SHB-100X),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石博科技
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304万元,资产总额为1203万元,属于小型企
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快速闪点测定仪(连续杯法)型号:BN-125),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大连
邦能石油仪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2300万元,资产总额为1750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检测车)型号IC5030XICFD),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廊坊京联汽车改装有
限公司),从业人员105人,营业收入为13520万元,资产总额为5500万元,属于虫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科
企业名称(盖章):甘肃德民康科贸有限公
夏期:2022年9月7日
注:(1)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成品油快速筛查检测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2zfcg01045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油品快速综合分析仪(近红外仪) | SHW-100QCZ | 上海石博 | 1套 | 793000.00 | 793000.00 | |
单波长×射线荧光光谱仪(硫、氯一体分析仪) | SHB-100X | 上海石博 | 1套 | 670000.00 | 670000.00 | |
快速闪点测定仪(连续杯法) | BN-125 | 大连邦能 | 1套 | 165000.00 | 165000.00 | |
改装检测车 | 儿LC5030XICFD | 廊坊京联 | 1辆 | 350000.00 | 350000.00 | |
报价合计 | 报价合计 | 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捌仟元整 | ||||
报价合计 | 报价合计 | 小写:¥1978000.00元 | 小写:¥1978000.00元 | 小写:¥1978000.00元 | 小写:¥1978000.00元 | 小写:¥1978000.00元 |
序
号
1
2
3
4
注:
1、投标人须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甘肃德民康科贸有限公司
陈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9月07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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