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价公告】南通铁路西站片区R20地块场地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183513286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南通铁路西站片区R20地块范围内,沿原通扬南路东侧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本次项目需将R20地块范围内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R20地块西侧及北侧沿路绿化带及建筑退界范围内,并按招标人要求铺成临时便道。
经现场统计,该地块面积约60亩,场地建筑垃圾约6000m³,短驳运距约1公里。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该项目需按招标人要求将现场进行清运清表垃圾、建筑垃圾开挖运输整平,清表垃圾清运由中标单位负责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出运堆放,因中标单位随意处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总价包干,后续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2.项目需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技术员、测量员等,该费用包含的在投标价中。
3.机械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需独立自主做好扬尘防控相关的一切措施,因中标人措施不到位导致的一切问题均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仔细勘察现场,熟悉场地、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且勘察现场后需将现场踏勘回执函(详见附件)由踏勘现场联系人签字,勘察现场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18252485620。投标人需将现场踏勘回执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须按招标人要求铺成临时便道。
6.作业过程中,中标单位应加强人身安全、消防安全、文明生产教育,落实人身、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人身、财产、消防安全等事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7.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青苗补偿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8.本工程涉及的有关人身、财产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工期
该项目需在中标后3天内完成。
四、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市政、土石方工程等相关内容;
六、本工程限价5万元,固定总价结算。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各项保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签订合同时或结算时开票税率增加,不含税价不变,税款不予调整,超出报价中约定的税金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签订合同或结算时开票税率降低,不含税价不变,税款按实结算。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文件共二部分组成;
①资格审查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②商务报价文件含投标函、报价清单;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准备叁份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第一册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  商务报价文件”。
4、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
八、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4年10月14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024011971@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R20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名称”。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报名费概不退还。
费用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310室。
4、评标办法:合理不含税价最低价中标。
5、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1000元。
6、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付款方式为现场全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凭竣工验收单、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资料,30日内付完全部价款。
九、 发布公共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十、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351328656联系人:张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现场踏勘回执函
 
 
 
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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