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湖南润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嘉禾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对嘉禾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24】29号
3、采购代理编号: HNRY-CZ-2024013
4、采购项目预算: 2265307.95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8、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嘉禾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项 | 2265307.95 | 2265307.95 | / | /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886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3.1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供应商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不低于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 月11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湖南润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详见磋商邀请中的第四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1);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湖南润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嘉禾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6637201
地 址:嘉禾县人民北路4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润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8670575181
地 址:郴州市亿枫翠城6栋1单元1301
行政监督机构
名 称:嘉禾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 霞
电 话:0735-6622804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