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532600202300653001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876-21959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皓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晓青0876-6880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C532600202300653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00 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市河道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治理工程已列入云南省 3000 平方公里以上主要 支流治理项目,项目位于文山市城区卧龙街道,治理范围为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规划治理河 道长 2.3km,工程任务以保护文山市城区防洪为主,工程投资估算 1800 万元。2 文山市盘龙 河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已列入云南省 3000 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项目,项目位于文 山市城区新平街道,治理范围为花桥至迷洒段,以及支流布都河大沟绞至汇口,规划治理河 道长 10.7km,工程任务以保护文山市城区防洪为主,工程投资估算 879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报告编制的技术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专 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任意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如在 2021 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 供验资报告。
3.6 信誉要求:2020 年 01 月 01 至今,投标人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 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良行为。(注:投标人提 供相关承诺)
投标人应无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3.7 其他要求:
3.7.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 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 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通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有通知所 列情形,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核实,一经核实,取消其中标资格。3.7.2 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可登录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 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应包括市场主体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资历、能力状况、代表业绩等信息。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 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 号)和云南省水利厅云水建管〔2018〕21 号,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将否决 其投标,上报水行政监督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7.3 信用档案: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核实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为虚假业绩的报请水行政 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7.4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 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 一途径;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开标厅 3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开标厅 3
七、其他
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云南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云南省列入“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 案中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22>511 号文件)要求,现开展该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 人为文山市河道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皓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治理工程已列入云南省 3000 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 治理项目,项目位于文山市城区卧龙街道,治理范围为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规划治理河道长 2.3km,工程任务以保护文山市城区防洪为主,工程投资估算 1800 万元。
2.1.2 文山市盘龙河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已列入云南省 3000 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 项目,项目位于文山市城区新平街道,治理范围为花桥至迷洒段,以及支流布都河大沟绞至 汇口,规划治理河道长 10.7km,工程任务以保护文山市城区防洪为主,工程投资估算 8795
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进行招标,主要完成文山市盘龙河龙潭寨至气生果段、花桥至迷洒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招标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工作,施工中的现场设代服务,成果移交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审相关工 作,确保获得各阶段的相关批复。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内容和项目实际完成的服务工作量为准。2.3 项目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 2 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 复后 1 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施工招标设计成果:招标方案批准后 15 天内提供 施工招标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相关专题报告:满足项目审批要 求。
2.4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 关部门审查,同时满足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报告编制的技术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专 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任意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如在 2021 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 供验资报告。
3.6 信誉要求:2020 年 01 月 01 至今,投标人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 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并且没有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良行为。(注:投标人提 供相关承诺)
投标人应无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
3.7 其他要求:
3.7.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 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 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通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有通知所 列情形,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核实,一经核实,取消其中标资格。3.7.2 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可登录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 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应包括市场主体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资历、能力状况、代表业绩等信息。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 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 号)和云南省水利厅云水建管〔2018〕21 号,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将否决 其投标,上报水行政监督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7.3 信用档案: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核实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为虚假业绩的报请水行政 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7.4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 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 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 方式:网络报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确认投标,凭企业数字证 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BZBJ)
未办理 CA 证书的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CA 证书办理处办理 CA 证书,并在云南 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办理 CA 证书的资 料自行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下载相关附件,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 求;将附件资料打印出来填写完成后带往现场进行办理 CA 证书,也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文山州)上注册办理,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服务指南或可咨询文山 CA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 0876-2152881)。
5.3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国 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 下载使用。
6.该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7.2 开标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开标厅三。
7.3 远程解密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4 网上远程解密:
7.4.1 远程解密须由投标人完成,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 过程顺利。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法定代表人 CA 证书加密的文件,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 业 CA 证书登录,在招标人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拔出企业 CA 证书插入法定代表 人 CA 证书后再进行项解密,请投标人提前认真学习网上开标直播会操作指南和网上开标远 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操作指南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
7.4.2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 10 分钟),如投标人未在发出的第三次即时消 息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在签名确认规定时间内有异议的,则可在投标系统提交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7.4.3 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及《工程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 24 条规定执行,应收取人民币 100000.00 元;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 交易管理( (2023) 397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 30000.00 元,降幅为 70%。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300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8.3 开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 号:118040100100016873000869
注意事项:
8.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 金。
8.4.1 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交款单位名称必须 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
8.4.2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 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 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文山州下载电子保函操 作手册,由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8.4.3 保证保险: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 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 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 担。在投标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 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 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
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保证金的退还:(如有利息,一并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代 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 3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 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 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文山市人民政府 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文山市河道管理中心
地 址:文山市新闻路 46 号 9 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876-21959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皓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文新小区 C 区三巷 10 号
联系人:尹晓青 余国俊
电 话:0876-688019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文山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山市河道管理中心
地 址:文山市新闻路 46 号 9 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76-2195955
电子邮件:34893824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皓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文新小区 C 区三巷 10 号 联 系 人: 尹晓青
电 话: 13887607761
电子邮件: 12131022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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