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医院超声擦拭纸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9.2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41-w3666
预算金额19.2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医院超声擦拭纸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41-W3666
项目名称:某医院超声擦拭纸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2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超声擦拭纸
5斤/包,产品尺寸20cm*28cm
原生 纸浆

5200
成交后10天
配送至院内各需求科室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9.22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1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4号楼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4号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某医院超声擦拭纸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超声擦拭纸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41-W366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超声擦拭纸
5斤/包,产品尺寸20cm*28cm
原生 纸浆

5200
成交后10天
配送至院内各需求科室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9.22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 03 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线下发售由投标供应商携带申领资料至代理公司现地报名,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bzbcfb@163.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王助理,电话:13889823895。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3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4 时00 分。
(三)报价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4号楼2楼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 年01月09日14时00分。
(二)谈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移动电话:13889823895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15309881979
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郝协理员   电话:28856312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联系方式:王助理 13889823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联系方式:王助理 13889823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  1388982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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