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氢能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343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氢能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氢能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氢能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开管审投备[20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氢能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东、创新路南;
2.1.2建设规模:拟新建厂房建筑面积473500平方米,地块面积为131776㎡(约197.66亩),地块建筑高度≤60m,容积率≥2.3,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项目总投资约300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7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3431.0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 1606 日历天。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工程设计:设计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涉及服务及专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幕墙、内装、标识标牌(含交通标识)及划线、基坑围护、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弱电智能化、装配式(如有)、人防及平战转换预案、综合管线、厨房设备深化、绿建(含星级标识评定)、供配电(根据供电公司规定)、光伏、通信等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等。
工程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包括保修期)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含所有专业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造价咨询:概算编制、工程预算编制(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监理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工程监理资质需满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格预审不作要求。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
(2)拟选派项目总负责人需由牵头方委派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其它要求: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www.szzyjy.com.cn:8086/。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1日13时15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105/099750b9-437b-469f-ab97-e80680f59f1a.html?fzxname=null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0.
联系方式
2024年01月2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氢能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开管审投备[20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氢能智能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东、创新路南;
2.1.2建设规模:拟新建厂房建筑面积473500平方米,地块面积为131776㎡(约197.66亩),地块建筑高度≤60m,容积率≥2.3,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项目总投资约300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7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3431.0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 1606 日历天。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工程设计:设计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涉及服务及专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幕墙、内装、标识标牌(含交通标识)及划线、基坑围护、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弱电智能化、装配式(如有)、人防及平战转换预案、综合管线、厨房设备深化、绿建(含星级标识评定)、供配电(根据供电公司规定)、光伏、通信等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等。
工程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包括保修期)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含所有专业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造价咨询:概算编制、工程预算编制(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监理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工程监理资质需满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格预审不作要求。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符合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
(2)拟选派项目总负责人需由牵头方委派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方);
(3)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其它要求: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4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www.szzyjy.com.cn:8086/。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1日13时15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18.4.45.172: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105/099750b9-437b-469f-ab97-e80680f59f1a.html?fzxname=null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创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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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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