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大坝枢纽和输水工程土建1标(TBM)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镜岭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水利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24〕55号)号 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大坝枢纽和输水工程土建1标(TBM)(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192000 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概况:镜岭水库位于曹娥江主源澄潭江上,坝址距新昌县城区约30km,距浙江省绍兴市区约90km。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发电,为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m,水库总库容3.13亿m3,年引水量1.09亿m3,设计引水流量为8.0m3/s。镜岭水库为大(2)型Ⅱ等工程。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
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主坝、副坝、坝后发电厂房及生态放水管、升鱼机及交通工程等组成。主坝为常态混凝土重力坝,包括挡水坝段、泄水坝段、引水坝段,坝轴线呈直线布置,坝顶长度265.0m,坝顶高程138.00m,最大坝高83.0m,坝顶宽度10.0m,泄水建筑物为溢流坝段,位于主河床右侧,由溢流表孔和泄水深孔下泄,表孔共3孔,单孔净宽为8.0m,泄水深孔共1孔。副坝共4座,均采用黏土心墙土石坝,坝顶高程均为139.50m,坝顶宽度均为8.0m;1#副坝坝高12.0m,坝长73.0m;2#副坝坝高9.0m,坝长58.0m;3#副坝坝高19.0m,坝长72.0m;4#副坝坝高7.5m,坝长36.0m。
输水工程采用有压重力流输水,由输水隧洞、输水管道、分水口、检修排水阀井、调压井、动能回收电站、调节池等建筑物组成。输水线路全长约76.30km,其中钻爆隧洞段长41.86km,TBM隧洞段长26.84km,管道段长7.60km;沿线设施工支洞12个,总长8.31km;沿线设分水口5个,检修排水阀井7座,调压井1座,动能回收电站1座,调节池1座。动能回收电站装机容量2×1200kW,调节池最低供水水位55.00m,洞池结合调蓄容积4.40万m3。
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 。
2.2 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
2.2.1 本次招标范围
浙江镜岭水库工程中水库工程及输水工程土建1标的施工图阶段设计、采购、工程施工、联合试运行、验收、缺陷修复、保修服务,数字孪生二期工程及安全监测技术服务等内容。
水库工程范围:拦河主坝、副坝、坝后电站、升鱼机、下游防护工程、交通工程、料场、库区弃渣场、施工临时工程、机电金结、水保、环保(仅含增殖放流站)、临时用地复垦等内容。
输水工程土建1标范围:进口阀室、溪西支洞、山皇堂支洞、八宿屋检修交通洞、主洞溪西-砩前段、新昌分水口、机电金结、临时工程、水保、环保、临时用地复垦等内容。
数字孪生二期工程:包括地理空间数据更新、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配套设施设备、系统集成与共享等内容。
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镜岭水库工程的安全监测的数据采集(人工观测数据采集和自动化监测仪器在接入自动化系统之前的人工观测)、所有监测项目的观测数据整编分析、报告成果提交、相关验收配合工作以及安全监测专业技术培训等。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
(一)设计
本招标范围内水库枢纽工程、输水工程土建1标、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土地复垦等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以及为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可能需要的常规试验和专题(如输水线路充排水过程计算、继电保护整定专题、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基坑专题等)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作,设计资料整理、移交、归档等。
(二)设备和材料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材料采购(含动能回收电站)。
(三)工程施工
1.水库工程
建筑工程:挡水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及升压站工程、过鱼工程、下游防护工程(Y0+000.00~Y0+975.53,左岸Z0+000.00~Z0+218.80)、交通工程(左岸上坝道路K1+020~K3+180段、进厂道路0+000.00~0+380、右岸连通道路AK0+310.00~AK0+732.00、BK0+000.00~BK0+588.00段、右岸螺蛳山隧洞、1号桥、溪西村桥)、供电设施工程、其他建筑工程(不含安全监测设施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发电设备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安装工程、流量调节设备安装工程、公用设备安装工程(不含通信系统、管理区计算机监控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视频安防监控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工程、电站网络安全系统、交通设备);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挡水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生态放水支管出口、过鱼工程、在线监测系统;
施工临时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不含下游右岸沿河施工道路)、料场开挖边坡支护、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
2.输水工程土建1标
建筑工程:大盘山段主洞(钻爆法施工)4.74km、主洞(TBM法施工)13.50km、进口检修阀井、新昌分水口、八宿屋检修交通洞(兼做施工支洞)、交通工程(八宿屋检修交通洞进场道路)、标识标牌;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发电设备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安装工程、流量调节设备安装工程、公用设备安装工程(不含通信系统、电站安防系统、电站内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工程)、沿线管路设备安装工程(仅含新昌分水口、进口检修阀井);
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发电厂工程;
施工临时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TBM临时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
3.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仅含增殖放流站,不含增殖放流站综合楼)。
4.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复垦工程。
(四)其他
1.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镜岭水库工程的安全监测的数据采集(人工观测数据采集和自动化监测仪器在接入自动化系统之前的人工观测)、所有监测项目的观测数据整编分析、报告成果提交、相关验收配合工作以及安全监测专业技术培训等。
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拦河主坝、副坝、上坝及进场道路、坝后电站厂房、消能防冲建筑物、近坝岸坡、导流洞封堵体、下游河道防护建筑物、螺狮山隧道、围堰、料场边坡、渣场填筑体等。
输水工程安全监测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钻爆段隧洞、TBM段隧洞、埋管段、检修交通洞、调压调蓄设施(包括调压井和调节池)、动能回收电站、沿线检修排水阀室、分水(口)阀室、工程边坡、支洞封堵体、围堰等。
监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镜岭水库工程完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2年止。
2.数字孪生二期工程:包括地理空间数据更新、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配套设施设备、系统集成与共享等内容。
3.配合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以及与之有关的度汛报告编制和结算资料等的整理。
4.工程移交。
5.联合试运行、验收、协调。
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2.2.2 招标控制价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78450 万元,各分项招标控制价包括:
(1)施工临时工程(不包含导流工程、料场开挖边坡支护及施工支洞)招标控制价为 16430 万元;
(2)数字孪生二期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700 万元;
(3)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招标控制价为 1500 万;
(4)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1930 万元。
2.3计划工期: 1440个日历天(含设计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大坝工程施工控制性节点工期如下:
2025年10月截流(第一年)。
2025年10月30日前,围堰填筑至设计高程。
2026年7月15日前(第二年台汛),大坝坝体混凝土浇筑到70.00m高程。
2027年4月15日前(第三年梅汛前),大坝浇筑至108.0m高程。
2028年2月28日前(第四年),完成大坝的主体工程。
2.4其他: /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①、②项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①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 月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项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
3.2.3联合体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事项;
②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⑥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数量可以为1个或2个,不能超过2个;承担设计任务的的成员数量可以为1个或2个,不能超过2个;
⑦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下述①、②、③、④业绩:
①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中国境内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且该业绩中包含新建大型水库工程;
②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中国境内TBM或盾构施工的水利工程隧洞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③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中国境内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包含新建大型水库工程;
④ 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中国境内TBM或盾构施工的水利工程隧洞的施工业绩。
上述①、②、③、④业绩四项业绩投标人可提供联合体业绩,联合体中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规模需满足业绩①、②、③、④相应条件。
注:①初步设计业绩认定时间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行政许可或批复时间为准;②施工图设计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③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④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需盖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证明材料:
1、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金额、规模、特征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
2、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③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④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证明材料①、②、③、④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若证明材料中金额、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若证明材料中规模、特征无法体现的,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以此文件为准。
注:1)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设计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已完成的设计类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按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按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施工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已完成的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按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3)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设计业绩不认可全过程咨询中已完成的设计类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余人员之间不允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为准。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5(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3.1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3.19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获取, 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29 日9 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其他: / 。
6.招投标方式
6.1 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监管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5楼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575-88264812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鑫洲国际商务大厦21楼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13806751365
邮 箱:284539594@qq.com
2024年 10 月 30 日
附件下载:
[A3306010720018777001001]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大坝枢纽和输水工程土建1标(TBM)总承包.SX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