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3225,招标人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境内,利用鱼塘水域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约0.94km2 (折合约1415亩), 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19.7863°,东经110.7571°,距离海南文昌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场址与X189县道相邻,对外交通便利。本光伏电站共设计安装155456块标准功率为650Wp的高效单晶硅双面组件,实际装机容量101.0464MWp,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3个3.15MW光伏发电单元,本项目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根据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建设1套18MW/36MWh的储能电池系统。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PC总承包工程,其中不包含升压站进场道路,升压站鱼塘填埋、夯实与修筑,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包含光伏组件、支架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及安装(储能设备为甲供)。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及支架基础施工(其中柔性支架光伏部分系统设计、材料和施工应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厂家实施),汇流箱支架及基础,箱逆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视频安防,通信,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
(2)场区内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一次、二次设备)、场内道路、综合楼、附属用房(含水泵房)、危废品库、设备及构支架基础(含储能设备基础)、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站内通信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接线、调试,储能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并通过环评水保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3)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设备采购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采购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智慧风电场技术要求。
包括上述设备的监造、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装卸、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等全过程管控(招标人采购的储能设备同样委托由投标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装卸、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招标人会安排主要设备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
设备采购短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配合招标人开展与设计院的对接、催图工作。本招标文件中全部图纸及设备技术规范书仅用于PC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满足后期设计院技术规范书及国华投资公司、电网公司相关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总包单位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投标人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地方协调工作(不限于任何原因引起的村民阻工、地方政府协调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负责环保、水保验收的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满足批复及验收相关要求,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负责项目并网验收阶段及建成后的标准化、精细化(标识、标志、标牌)等相关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附件《神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同时要满足电网公司对并网场站的标识标牌有关规定,此项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手续办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①项目全过程的全部临时占用的林地、土地、拆迁、坟地、补偿、协调、地表附着物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除外);项目临时用地征占补偿及报批手续(包括中标单位自建商砼搅拌站的手续、后续植被恢复及征地等,所有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②从工程的前期到项目投产运行的各项手续办理(如:施工许可,并网、取水证等),职业健康、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供电、并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为招标人
提供档案资料、数据等相关文件)。
③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定级备案与等保测评及安全评估(开关站、升压站)、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④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⑤投标人负责对接电网,收集电网输变电配套工程的项目进度及技术资料,督促并跟踪其建设进度。
⑥按照海南省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配合接入发包方集控中心所需的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2M通信通道的开通(通道数量在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增加2条智慧风电场专用通道)及通道一年的维护费用。
总之,投标人负责截止投标之日起至项目并网发电、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政策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政府、行业、国家能源集团要求的各类手续)。其中,在投标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及电网新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服务及工程量变化,经招标人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证。其他政策性手续办理及产生的费用投标人务必全面考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本次招标施工现场为智慧化工地,施工现场配置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由投标人购买,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具体配置标准见附件: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5)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策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2.1.3根据国家、海南省、 市当地政府防疫管控制度和要求,投标单位需对项目所在地的管控要求进行调查,制定专门的“施工全过程防疫管控制度”,保障项目按照国家防疫要求持续稳定推进。
2.1.4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8月31日前升压站带电,10MW光伏组件并网;计划全部并网时间:2022年12月30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期和里程碑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工期整体进度不得低于按时间节点分解的进度计划。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或PC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本单位社保12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名字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07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5-23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文昌市潭牛镇二公堆墟二东路31号
邮 编:571300
联 系 人:海宏斌
电 话:18004701138
电子邮箱:20034548@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申玉战
电 话:010-57337286
电子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