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采购《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成交公告
金额
1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97-2241sumec510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陈伟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伟杰025-84532501
中标公司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凤凰报刊出版传媒有限公司1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4297-2241SUMEC510
二、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凤凰报刊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凤凰广场A座20层
中标金额:14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兰南、李梅、董洪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每包中标金额的0.5%(最低收费 5000 元整)及“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8〕114号)”中规定的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试行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每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如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一次付清。
本次代理服务费金额:7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
联系方式:025-8375823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联系方式:025-84532501、8453250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伟杰
电 话:025-845325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022年11月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编号:4297-2241SUMEC510竞争性磋商文件《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三章评标标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目录
1、项目编号:4297-2241SUMEC510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合同履行期限:自交稿日期后2年。5、采购需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图书的排版、编校、审读、制版、印刷、发行;4、预算金额:150万元(单位:人民币)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注: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8、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3)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2)须为2021—2022年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协议供货公务印刷出版二类(含)以上定点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大会议室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4、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3、方式:网上领购,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2、地点: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大会议室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和地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十二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十二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2)开户银行及账号1)请供应商汇款至我司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邮箱及联系人、发票信息电邮给我们(cwj@sumec.com.cn)。我们在收到后将尽快把竞争性磋商文件电邮到指定的邮箱。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3、网上领购采购文件操作流程如下: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请准确并完整填写开票信息,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采购文件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注意事项:1)请确保领购人邮箱真实准确无误,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该邮箱;人民币账号:7351110182300007918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开户名称: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25-83758239联系人:周世科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名称: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1.采购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陈伟杰3.项目联系方式电话:025-84532501、84532509联系人:陈伟杰、万曼琳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名称: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1.适用法律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25-84532501
序号 | 主要内容 |
1 | 采购人: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周世科电话:025-83758239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育科研楼 |
2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伟杰、万曼琳电话:025-84532501、84532509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 |
3 |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采购编号:4297-2241SUMEC510 |
4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 | 投标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 |
6 | 本次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供应商开需提供与响应文件正本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格式为只读文件(.PDF),所有内容必须归集到一个文件名下,文件格式为公司名加项目名称(例:XX公司+项目名称)。电子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
8 |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大会议室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
9 | 响应报价:所有投标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含出版管理费、编校费、封面设计费、照排费、纸张费、印刷费、装订费、发行费等与该项目有关所有费用。 |
10 | 现场勘查要求: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
11 | 样品要求:1、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以往已出版的同类书籍2份样品。大包装外面以适当的方式写明项目名称等信息。2、现场递交:投标截止当日,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到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大会议室;邮寄送达:供应商自行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样品不得作为评审依据。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大会议室;联系人:陈伟杰联系电话:025-845325013、样品的退回: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未中标人的样品在发出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退还。投标人可自行预约取回;或提供填写完整的顺丰快递单,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寄回;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样品取回,代理公司将予以销毁。4、评审过程中评委对样品进行测试等,对样品造成损坏的,相关成本由投标人承担。 |
12 | 信用信息:1)信用信息查询管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3 |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超过规定的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3.政策功能2.3“用户或使用单位”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2.2“货物和服务”指本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和服务。2.1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供应商系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定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若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中小型企业的完整名称;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4根据财库(2011)59号文规定,如为信息系统项目,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条。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5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等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工作。
第三章评标标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4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得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已经分包的,以包为单位投标。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已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7.4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信函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7.3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并同时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须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具体通知时间须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须澄清的疑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8.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8.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8.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9.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9.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9.联合体(根据采购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定)8.5所有响应报价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3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10.2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或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若评分细则另有规定的以评分细则规定为准。10.响应文件的组成9.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如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5)《商务条款偏离表》;(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响应函(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及声明);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产品/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产品/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4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8)第三章磋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6)服务承诺;(5)项目集成(实施)方案;(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3)磋商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1)货物、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4)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费用。(3)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产品/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0.5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1.1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均应真实有效;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如CCC认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等);一旦成为成交候选人后,由于因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或弄虚作假,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0.6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4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2响应文件的正本应用打印机或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12.1供应商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6楼西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13.3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13.2“开标一览表”除应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还必须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内封套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放在响应文件正本封套之内。13.1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及电子版响应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电子版”。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4响应文件的封套未按第13.1,13.2项规定密封者,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写明开标时启封。供应商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包号(如有):第包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5.迟交的响应文件14.3响应文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14.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7项的规定,以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4.1响应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五、磋商16.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任何响应文件不得撤回,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3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16.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13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采购代理机构。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力原因)收到该补充、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6.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18.1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18.磋商程序17.3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签名报到、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办理签名报到和递交响应文件等事宜。17.磋商组织
18.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依法开展评审工作且磋商小组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8.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6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且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9.2所谓偏离是指响应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8.8最后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正本响应文件和副本响应文件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9.3磋商小组在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9.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2磋商小组给供应商以足够合理的时间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0.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如果供应商出现同类问题,磋商小组给予供应商均等的澄清机会。20.响应文件的澄清19.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悬殊过大或低于市场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1.3评审因素包括响应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21.2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21.1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或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1.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20.3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
22.4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2.3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得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1磋商开始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磋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1.4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3)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3.1无效响应条款23.无效响应条款和废标条款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3.2废标条款:(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5.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授标24.1在磋商期间,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4)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6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5.5若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则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交资格。25.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5.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5.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25.1磋商小组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签订合同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郑重保证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的,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26.1定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6.成交的通知
附: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试行标准表每包中标金额的0.5%(最低收费5000元整)及“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8〕114号)”中规定的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试行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每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如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一次付清。具体如下:29.招标代理服务费27.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3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签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另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代理机构,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9.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质疑七、质疑单位:元
序号 | 类别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证明法律行为 | ||||
7 | (五)现场监督公证 | 证明招标投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交易行为公证 | 根据标的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200万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按0.08%收取;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0.05%收取;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01%收取。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6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9.5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9.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9.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7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0.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0、投诉29.10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9本项目质疑函的接收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9.8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章评标标准30.7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0.6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30.5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30.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采购清单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说明: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或索引表中应标注详细页码。总分值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根据最终排名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以下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分(30分)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30。 |
2 | 项目团队(18分) | 团队人员配置合理,具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正编审及以上)的人员,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1.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两点材料均须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得分。) |
2 | 项目团队(18分) | 项目负责人:从事出版专业工作25年及以上,得8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20年(含)-25年(不含25年),得5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15年(含)-20年(不含20年),得2分;(1.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两点材料均须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得分。) |
3 | 设计方案(23分) | 供应商按项目需求制订图书的装帧设计方案(含封面彩样或设计样书等),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封面设计、版式设计与图书内容及读者对象的契合度、视觉效果与阅读体验等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方案完整全面、契合度高、阅读体验好的得23分;方案较为完整、契合度较高、阅读体验较好的得15分;方案不完整,契合度不高、阅读体验一般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服务方案(17分) | 包装、配送方案(6分):供应商按项目需求制订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配送方案,包括包装流程控制、包装质量控制、运输方案、交货方案、应对疫情突发情况预案等。方案完整全面、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较为完整、契合度较高、阅读体验较好、有一定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不完整,契合度不高、阅读体验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服务方案(17分) | 仓储及管理(8分):供应商需具备一定的仓储条件以及独立的仓库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供仓储服务合同、仓库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流程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需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上述材料综合比较,横向打分。仓储条件及管理良好,得8分;仓储条件及管理一般,得5分;无仓储条件以及独立的仓库管理信息系统,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的本项评审不得分。 |
4 | 服务方案(17分) | 项目进度控制(3分):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的时间制订确保项目完成的进度控制方案,包括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审核、照排、出片、印刷、出版、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检测等完成项目所需全部工作流程。方案完整全面、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契合度较高、阅读体验较好、有一定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不完整,契合度不高、阅读体验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样品品质(4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往已出版的同类书籍样品的图片处理、调色技术能力、设计装帧、图片清晰、色彩还原、工艺、外观、纸张等综合比较:1、样品图片处理、调色技术能力强,设计装帧精致,图片清晰、色彩还原程度高,工艺和外观优质的得4分。2、样品图片处理、调色技术能力一般,设计装帧一般,图片清晰、色彩还原程度一般,工艺和外观一般的得2分。3、样品图片处理、调色技术能力差,设计装帧差,图片清晰、色彩还原程度差,工艺和外观差的得1分。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
6 | 业绩(8分) | 供应商提供承接过类似出版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8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出版合同、图书版权页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
1 |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 | 150 | 自交稿日期后2年 |
★2、供应商需提供国家正规出版物。★1、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主流意识形态。二、总体要求3.磋商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严重不满足,经评委一致认定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每个品目所对应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注:1.供应商报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增加的税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7、具有资深出版编辑团队,能够为图书编写、编辑、印制等,提供专业化全流程服务;6、具有期刊资源,可以为科研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寻求专业期刊主编等的修改指点与发表支持;5、具有图书编写指导团队,可以在图书编写时,提供科研与写作的精准帮扶;4、具有科研专家指导团队,可以提供高校相关专家教授以及省级教育科研部门专家的针对性指导,为学校的教科研进行实地或者远程在线的有计划、分步骤的跟踪指导;★3、供应商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
1.5《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封面为单面彩色印刷(有书脊),内页为双面四色印刷。1.4《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纸张:封面220克艺术纸;内页正文80克双胶纸。1.3《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成品尺寸:16开(185*260mm),印张:约15。1.2《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单种图书排版字数:20万字/种。1.1《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共4种,印数:初中1万册、小学三个学段合计6万册。1、图书规格
3、发行工作2.3出版时间:每种图书终稿交付后,全部项目图书完成出版周期不得大于3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出版,双方再作商议。2.2《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每种图书需指定一两名具有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编辑担任责任编辑,负责与作者进行沟通与协调,以及书稿的编辑加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编校质量合格。2.1《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每种图书均需严格遵守三级审稿制度(责任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社长、总编辑终审)2、编辑加工1.6《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装订方式为有书脊胶装。
4.2结算费用时须提供有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的收书单及出版单位盖章的费用结算详细清单。4.1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出版咨询费元(总金额的40%)及预支购书款元(总金额的40%),共计元。出版图书经乙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购书款元(总金额的20%),作为对甲方的学术研究指导及出版论著所需成本费用,不涉及其他成本及各种支出。4、费用结算3.3不得少寄、漏寄、错寄。3.2中标单位需按我院需求进行图书发行工作,图书由出版单位负责寄送,邮政发行图书及我院自留图书由出版单位打包后送到指定地点。3.1中标单位需提供专门库存场地存放待发行图书,独立登记库存管理信息并由专人保管(存放时间不超过两年)。
供应商所印刷的产品发货清单一式二份,内容一致,不得涂改。供应商送达图书同时,提供印刷品发货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名称、单价、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数量。验收5.3投标单位需提供详细的报价构成明细清单。5.2《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出版印刷等业务报价采取每种图书统一价,实行单一报价。费用包括印前费用(设计、排版、校改、图片调色、数码打样、CTP制版等)、编辑出版费(编辑、加工、出版管理等)、印刷费用(印刷、装订等)、发行费用(库存、装袋、打包、装运、邮寄等)。5.1投标单位报价含出版管理费、编校费、封面设计费、照排费、纸张费、印刷费、装订费、发行费等与该项目有关所有费用。5、报价方式
甲方(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出版合同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验收合格并不解除货物内因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生的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若验收出版物时发现数量不足或质量、规格与最终需求部门规定不符;或开箱时虽然出版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出版物短缺或损伤,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出版物运抵采购人确定的交货地点后,由收货单位分别予以验收,并由采购人汇总确认。验收的内容包括出版物包装、外观、数量、质量等,收货单位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最终需求部门汇总各收货单位验收情况后如无异议,与投标人签署验收单,即为出版物正式交付。出版物正式交付后,其所有权及风险由投标人转移至最终需求部门。出版物正式交付之前,如果发生丢失、损害或毁坏等风险和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作品类型:原创□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完成时间:年月日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其他合法出版物□甲方享有著作权证明材料:底稿□原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名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乙方(出版者):
(二)地区1.汉文简、繁体。2.√任意文。(一)文种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用下列文种,在下列地区,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专有出版权。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作品署名:(若有编委会、工作委员会、主编、副主编等,须逐一列在本栏内,排名不分先后):
(一)内容正确,文字通顺,适合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读者阅读;第四条上述作品应符合下列要求:第三条作品若由多人合作,甲方须保证所有作者均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相关证明。若因此而引起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甲方若是受作者(著作权人)委托,与乙方联系出版事宜,则须同时出示本人与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范围,并将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甲方声明)附于本合同后。甲方与作者对本条第一款所设定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合同所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保证作品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利。若有违反本条约定,甲方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中国(包括港、澳、台)及世界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
3.印张:152.成品尺寸:16开(185*260mm)1.排版字数:20万字/种(四)其他印刷出版有关参数:(三)全书体例统一,做到齐、清、定;(二)字数:20万字/种;
第七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乙方可要求甲方看一次校样,甲方应在收到校样后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退校,乙方可自行按计划付印。但无论是否有甲方签字,校样审核的全部责任仍应由乙方负责。第六条乙方应于作者交付作品后个月内按照规定要求(见印刷出版有关参数)出版上述作品。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作品。若甲方不能按时交付作品,应在交付作品期限届满前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付作品日期。6.装订方式:胶装(有书脊)5.纸张:封面220克艺术纸;正文80克双胶纸4.印数:印数:初中1万册、小学三个学段合计6万册
第十二条上述作品出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赠送样书(赠送册数按乙方样书管理条例执行)。第十一条乙方有保护上述作品完整性的义务。乙方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加工和局部增删,增加前言或后记。如有重要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双方若有分歧,协商解决。第十条乙方提供专门库存场地存放待发行图书,独立登记库存管理信息并由专人保管。乙方按甲方需求进行图书发行工作,图书由承印企业负责寄送,邮政发行图书及我院自留图书由承印企业打包后送到指定地点。电子图书形式指作品以网络、磁盘或光盘为载体,通过计算机、数字化的阅读器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并可通过网络或电子载体形式出版、发行、传播和展示。第九条合同有效期期满之后,甲方许可乙方仍享有以电子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许可乙方再授权第三方使用该项权利,乙方将由此获得的收入的20%交付甲方。第八条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以电子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许可乙方再授权第三方使用该项权利,乙方将由此获得的收入的20%交付甲方。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内容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十五条双方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处理。2.结算费用时须提供有我院相关人员签字的收书单及出版单位盖章的费用结算详细清单,出版单位须提供本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出版合同、发票项目,金额须与实际服务内容、金额一致。1.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出版咨询费元(大写:)及预支购书款元(大写:),共计元(大写:)。出版图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购书款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学术研究指导及出版论著所需成本费用,不涉及其他成本及各种支出。第十四条费用结算第十三条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但需就超出本合同规定印数部分的重印事宜书面通知甲方,并就超出部分销售码洋签订再版重印合同。
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地址:地址:(签章)(签章)甲方:乙方: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首次出版后10年;如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期满若双方未提异议,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一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但不影响本合同结算条款之履行及追究违约一方之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2.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参考。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年月日年月日
评审索引表6.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评审项目 | 评分要求 | 所在页码 | |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磋商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致: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磋商响应函附件一磋商响应函格式
7.其他说明:6.如果我们成交,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本响应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我们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4.我们愿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任何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3.我们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日期:授权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开标一览表
投标内容 |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活动设计丛书》 |
投标单价 | 大写:元/种小写:元/种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元小写:元 |
是否为小微企业(是/否) |
附件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三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格式自拟)4、“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此表中,响应总价合计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注:1、供应商如对包括交货期/工期、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注:1、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若漏项或不逐条应答视为负偏离。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通过简单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 | 响应文件 | 说明 | 重要参数证明文件响应的具体位置 | |
序号 | 条目号 | 采购要求规格 | 响应具体情况 | 说明 | 重要参数证明文件响应的具体位置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六、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4、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3、供应商投标规格和招标规格不一致,而供应商却在此表应答为响应或正偏离时,必须提供充分理由说明(不提供或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负偏离);因此种情况在产品验收时产生争议,采购人有权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原始标准进行验收。2、响应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投产品的技术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且标注针对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的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具体位置。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执业资格 | 证书号 | 技术职称 | 相关工作年限 | 备注 |
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附件七、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项目规模 | 获奖情况 | 签约及服务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1;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八政府采购政策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1;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供应商未严格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日期: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六)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五)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九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致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4、须为2021—2022年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协议供货公务印刷出版二类(含)以上定点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日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提供距开标时间十二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十二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单位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承诺函参考格式: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江苏美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日期:
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8、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管道查询的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日期:授权代表(签字):
注:须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十其他相关文件日期: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11、供应商认为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针对具体的评标标准提供相应其他材料)1、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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