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采购项目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的基本信息
垂询方式
项目编号 | ZJ2024BJ1002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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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新安教育矫治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0.40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庆丰路6号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0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履行签订合同内的服务周期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施工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一)意向服务商可于工作时间到现场踏勘或电话咨询。 (二)意向服务商和相关人员具备本项目内容相应资质。 (三)服从市监狱局和我所工作和防疫要求。 (四)本项目实行总价控制,采购控制价为4万元,不得超支。报价组成应包括:采集整理信息、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可视化制作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五)意向服务商需提供以下资料:报价清单(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一)工作目标 服务机构协助我所开展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文件梳理,场所环境及特种设备等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梳理电气、消防等重点设备设安全运行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明晰安全管理权责和边界。通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内容 协助我所开展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包括所区、辖区等全部所管区域),具体如下: 1.成立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工作组 2.采集整理信息 3.建设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 吴霖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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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13501115635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吴霖博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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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501115635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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