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得荣县自然资源局得荣县城区标定地价制定、4个乡镇集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88.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3382021000067
预算金额88.7万元
招标公司得荣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万世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28-86658278
中标公司成都宝地兴顺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8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33382021000067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得荣县自然资源局得荣县城区标定地价制定、4个乡镇集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宝地兴顺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静渝路48号1栋29层290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887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技术服务;名称:得荣县城区标定地价制定、4个乡镇集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城区标定地价制定、4个乡镇集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服务要求:1、标定地价 按照《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的要求,完成得荣县标定地价制定工作。根据得荣县土地市场发育和政府监管需要,在得荣县城区范围内确定公示范围,在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基础上,划定标定区域,选取有一定代表性的地块设立标准宗地,采用适宜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建立标定地价体系,协助建立城区标定地价数据库。 2、城镇基准地价 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与《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完成得荣县茨巫乡、日雨镇、瓦卡镇、太阳谷镇4个乡镇地价更新工作,并提出相关成果应用建议,为政府确定相关地价管理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3、乡镇集镇基准地价 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与《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完成得荣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并提出相关成果应用建议,为政府确定相关地价管理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得荣县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均一性及差异性,划分土地级别;在土地级别划分的基础上,评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完整的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修正系数表,以便于宗地地价评估。 4、农用地基准地价 参照《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完成得荣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并提出相关成果应用建议,为政府确定相关地价管理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得荣县农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修正法、因素法、样点法等农用地定级方法,划分农用地土地级别;在土地级别划分的基础上,测算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完整的基准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修正系数表。 (三)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正)》(国务院令第6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 《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 《关干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的通知》(中估协发【2020】16号);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 (四)成果提交 提交成果报告送审本,提供不少于 2 套纸质版,一套电子版(刻盘)。 (五)提供项目服务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方案、基准地价测算技术方案、标定地价技术方案、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措施等内容。 服务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双方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及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温波(SC0111815)、刘滨(SC0115695)、陈文炳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不足7000元按7000元收)。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33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得荣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河东上街1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38367902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万世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1栋二单元1004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8665827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电话: | 028-86658278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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