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kst-2021-jgzhlycyy-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吉林省常康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齐琦0431-81188058
中标公司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1-04-12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CKST-2021-JGZHLYCYY-001 | |||||
建设单位 | 吉林省常康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至中韩甲六路,南至中韩丙七十三路,西至中韩快二街,东至中韩丙六十街。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83447平方米 | 投标最高限价 | 设计:0.65;施工:0.965 | |
开标日期 | 2021-04-09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 |||||
中标工程范围 |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EPC工程总承包(不含生产线设备采购)的全部工程内容。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满足工程施工,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施工:建设工期为准。 | 施工:0.964;设计:0.6400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博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合同约定为准。施工:建设工期为准。 | 施工:0.963;设计:0.6200 | |||
第三名 |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日期按合同约定。 施工:建设工期为准 | 施工:0.965;设计:0.6300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14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吉林省常康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431-8118091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宋工 | 联系电话 | 0431-82226199 | ||
行政监督部门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 齐琦 | 联系电话 | 0431-81188058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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