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造价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yzx-20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SZHYZX-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4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造价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4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造价咨询服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价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附件三);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4)报价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木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其他项目组成员须至少有1名 土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和1名安装工程造价工程师(二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项目组成员专业不得兼任。项目组成员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 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由劳人社部门出具 的社保证明。
(5)报价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由劳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造价成果证明(至少分别提供一项市 政工程、土建工程(包含安装)类似业绩);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2-19 09:00到2024-02-23 17:30
获取方式:(1)请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635626498@qq.com,须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请提前联系,无需报名费。 (2)招标 文件发售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1号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319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时间:2024年 2 月 19 日-2024年 2 月 23 日(上午9:00-11:30 下 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领取文本文件并 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谈判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6 09: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2-26 09:30
开标地点: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青年路1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我中心计划对2024年度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 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
一、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价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附件三);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4)报价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木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其他项目组成员须至少有1名 土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和1名安装工程造价工程师(二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项目组成员专业不得兼任。项目组成员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 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由劳人社部门出具 的社保证明。
(5)报价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由劳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造价成果证明(至少分别提供一项市 政工程、土建工程(包含安装)类似业绩);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告公示发布平台发布,招标文件由报价供应商到采购人处报名 并获取。
2、报名须知:
(1)请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635626498@qq.com,须提供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请提前联系,无需报名费。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1号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319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时间:2024年 2 月 19 日-2024年 2 月 23 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领取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谈 判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报价价格:
(1)上述项目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服务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仪器设备及配件、运输 安装、仪器使用培训及售后等所有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
四、控制价及评标办法:
(1)本次采购造价咨询费控制价系数(%),最终报价系数超过控制价系数的取消投标资 格,最高控制价系数为:该项目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建价协(2022)7号)标准的60%。
(2)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
评标基准价由所有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平均值(A)乘以在开标时由报价供应商推选的抽签 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的评标价系数(K)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用公式表示 为:评标基准价=A×K。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正 偏离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五、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2月26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 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青年路1号二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17-8628053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
①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形式提交招标保证金;
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③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④不同招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⑥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⑦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保留两位小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列顺序,并编写评审 报告。
七、招标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招标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 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招标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 收理)。
2、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八、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
九、项目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
十、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等 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供应商报价前须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项目情况,本次报价为总承包包干价。
5、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供应商须按格式规 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 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接 收。
十一、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a、由甲方按合同直接付款给乙方。
b、服务费用按进度支付,首次支付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已出报告项目服务费,剩 余款项在服务期满后委托单位根据资金情况在一次性结算。
c、所有付款均不计利息;委托人支付费用前,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受托人必须按国家有关税率规定,按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要 求开具发票、交纳税款。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1日。
3、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服务内容: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行政维修、基本建设等造价咨询服 务。
5、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 供应商慎重考虑(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查,以确定其合格供货人资格)。
十一、本次招标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17-8628053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1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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