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三民族中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金额
150.4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093
预算金额150.44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女士157175927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三民族中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6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三民族中学的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三民族中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三民族中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093
3、委托代理编号:HNHC-CG-202415
4、采购预算:1504404.96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项目需求
包名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包1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三民族中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
1504404.96元
1504404.96元
175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按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为中、小、微企业,格式详见附件。
(2)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供应商应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配备相关岗位人员,即至少总人数4人(施工员或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拟任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的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截图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10:00时到12:00,下午14:30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华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民族大道南桂修理厂隔壁4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湖南华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民族大道南桂修理厂隔壁4楼)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出邀请,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5 日 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民族大道南桂修理厂隔壁4楼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三民族中学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               
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18692491117
代理机构:湖南华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驻城步办公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民族大道南桂修理厂隔壁4楼
联系人:聂女士        
电 话:15717592717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 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 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 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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