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州区临八角街二楼2-6号门市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巴州区临八角街二楼2-6号门市
挂牌日期:2023-07-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SC1002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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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巴州区临八角街二楼2-6号门市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608,6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07-1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查询方式及条件: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期间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可以联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进行查询《评估报告》。 二、重大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全部为抵押状态,本次转让交易价款支付完成后,由转让方到银行解除抵押。 2、实地查看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户型、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投资方)在西南联交所巴中分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3、购房政策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在扣除由受让方(投资方)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房屋面积 本次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投资方)完成权证分割,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信息披露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5、房屋状况 (1)本次转让标的巴州区临八角街26号一楼21号门市和巴州区临三小巷道1号一楼31号门市属于转让方自用; (2)本次转让标的除巴州区临八角楼街二楼2-9号门市、巴州区临八角街14号一楼25号门市、巴州区临八角街16号一楼24号门市、巴州区临三小巷道21号门市二楼2-10号门市处于闲置状态,其余31间商铺目前均处于租赁状态。 6、优先购买权及行权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31间商铺涉及租赁情况,31间商铺的原承租户均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承租户应在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交所巴中分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并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在西南联交所巴中分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承租户未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巴中分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则表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若意向受让方(投资方)要了解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及租赁价格,可以咨询转让方或到西南联交所巴中分所查看。 7、标的交接 (1)转、受(投资方)双方应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交所巴中分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60个自然日内,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投资方)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投资方)交付标的物。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机构职能调整、政策变动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交易标的在受让方(投资方)取得交易标的房屋权属证书前的租赁收益归原租赁合同出租方;自取得交易标的房屋权属证书次日起,受让方(投资方)需与原承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并按照新的租赁协议收取租赁收益。 (3)若原承租人成功受让对应标的,成为对应标的受让方(投资方),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次日,解除原租赁协议。 8、价款支付条件 本次交易在西南联交所巴中分所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西南联交所巴中分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挂牌价及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 10、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处置明细表》等资料。 三、相关费用 1、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原承租方负责结清(因受让方(投资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投资方)承担)。 2、交易和过户过程中涉及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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