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优抚医院宜昌市优抚医院精神病患者呼吸道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金额
39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z1762-202301-01g2
预算金额3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晟恩19172200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宜昌市优抚医院精神病患者呼吸道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1762-2023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3-00407
3、项目名称:宜昌市优抚医院精神病患者呼吸道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9(万元)
6、最高限价:205.1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优抚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总改造面积约890平方米,其中精神病患者专用发热门诊改造面积约8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对心理大楼一楼原有部分功能用房、走廊、楼梯、建筑外立面、给排水、强弱电等进行装修改造,设置发热诊室、留观室、抢救室、CT专用机房等相关医疗用房,配备相应诊疗设备和医疗防护装备等。配套独立空调、新风、净化、监控、门禁等设施设备。精神病发热患者新冠筛查所需PCR实验室改造面积约9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对门诊二楼原有部分诊室、走廊、给排水、强弱电等进行装修改造,设置标本接收室、标本制备室、扩增分析室、试剂储备室等功能用房。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①拟承担本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本工程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以上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
7、供应商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项诚信等级须为A级;(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当众公布(诚信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优抚医院
地   址: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发展大道厦门路2号
联系方式:0717-621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2号首信财富中心15楼
联系方式:1917220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晟恩
电   话:191722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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